近年建築工程的致命意外增多,部分涉及承建商的違規行為,原來負責跟進的屋宇署監管不力,拖延處理,大多數違規承建商並無處分。
申訴專員公署日前公布主動調查行動結果,揭發屋宇署收到勞工處提供的建造業承建商定罪個案後,竟誤以為要收到詳細資料才跟進,沒主動了解是否導致致命意外等情況,因而在2011至2021年的10年間,僅就一宗個案向註冊承建商作紀律處分,個案更處理長逾6年,申請專員批評情況「絕對不理想」。

2022年9月安達臣道發生冧天秤事件,導致3死6傷。承建商的違規問題惹起關注。
建造業的職業安全問題由勞工處及屋宇署監督,但出現政出多門陋習。申訴專員公署日前公布主動調查行動結果,指屋宇署與勞工處就建築安全表現欠佳的註冊承建商,原本有紀律處分轉介機制,但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屋宇署過往一直誤以為勞工處會主動提供個案詳情,故沒有主動了解承建商有否造成致命意外,就放生了相關承建商。由2011至2021年的10年間,該制度下僅一間名單中的問題承建商,經歷6年拖延,才被處分。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黃靜雅認為,當中有多處延誤,如屋宇署收到勞工處的轉介一年後才完成分析,再要求勞工處提供詳細的個案資料,在獲取資料一年後,又再徵詢法律意見,整個程序冗長,效率低下。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屋宇署主動與勞工處釐清轉介機制的程序,並跟進過往遺漏的個案,已經要求勞工處提供2015至2023年,58宗與建築工程有關、涉及地盤死亡事故並已定罪個案的詳細資料。
消息指,公署調查報告揭露屋宇署10年不作為,令特首李家超大感震驚,在昨日政府高層早上召開的早禱會上,討論事件,批評監管不力。特首認為事件反映3大問題,首先是是組織文化有問題,所以才會不作為。其次是管治力度不足,所以才會多番拖延。第三是主管督導責任不足,所以有問題不能早早發現解決。如今要快速解決這個難題,部門主管就要負責,所以考慮推出「部門主管問責制」,向主管問責,以提升管治能力。政府期望引入新制度後,政府部門各級人員能夠每日「三省吾身」,主動找出問題、跟進處理。
高人話,現在政府頂層包括局長有政治問責制,但部門主管不用問責。引入新制度,可令部門首長有更承擔感,更好地督促下屬做好工作。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