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4月18及19日,即復活節假期期間,在區內展開打擊濫收車資及酒後駕駛行動,共拘捕5名司機及向兩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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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18日在鯉魚門徑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車上一名40歲姓吳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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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人員19日於黃大仙太子道東上前截查兩輛搖擺不定的私家車。經初步調查,該兩名分別45及47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五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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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擊濫收車資行動中,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派員喬裝遊客,於西貢萬宜水庫(東壩)分別乘坐的士至西貢及荃灣一酒店,被的士司機收取超出原車資近100元及3倍的價錢。經調查後,人員拘捕該名57歲本地男的士司機及該名59歲本地女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資」、「兜客」、「没有展示的士司機證」及「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兩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五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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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非常重視「濫收車資」的案件,重申有關罪行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警方亦提醒,酒後駕駛、超速駕駛及危險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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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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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一宗倫敦金投資詐騙案件,並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串謀詐騙」罪,拘捕3名本地男子,涉案騙款達港幣185萬元。
元朗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袁皓霆(左)及重案組督察何安生(右)。
元朗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袁皓霆表示,2025年5月9日,一名市民向警方報案,指自己誤墮倫敦金投資騙案。受害人稱,在24年10月接獲來電,對方以「高回報、低風險」作招徠,誘使其投資倫敦金。該名受害人在24年10月至25年4月期間,曾9次於元朗教育路一帶,將合共190萬元現金交予兩名男子作為投資本金。儘管初期曾收到一次5萬元的「回報」,惟其後當受害人要求提取本金及收益時,對方以各種藉口拖延,並要求額外繳交行政費及保證金。最終,受害人損失共約185萬元,遂報警求助。
元朗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袁皓霆。
袁稱,警方接報當日隨即展開行動,當日在元朗區拘捕一名25歲本地男子。案件其後由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經深入情報分析及追查,探員於當晚突擊搜查該詐騙集團位於觀塘成業街的辦公室,並拘捕另外兩名成員、分別為25歲及36歲的本地男子。警方在現場檢獲用作詐騙的通訊設備、電腦、智能手機、對白稿、虛假投資合約、本金收據及虛構投資記錄等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袁指初步調查顯示,該集團運作時間超過一年,警方相信至少有7名受害人受騙,涉款總額400多萬元。涉及的傀儡戶口曾用以清洗非法得益,相關金額仍在點算中。警方將繼續追查其他涉案人士及受害人。
元朗警區重案組督察何安生。
元朗警區重案組督察何安生則表示,該詐騙集團分工明確,並在工商區租用寫字樓,營造合法、專業企業形象。成員雖無任何金融或投資背景,卻假扮投資顧問,先透過街頭問卷調查蒐集市民個人資料,如姓氏、職業及聯絡電話,繼而以電話或即時通訊軟件聯絡事主,推銷所謂「高風險低回報」的黃金及貴金屬投資計劃。
檢獲的證物。
何續稱,集團在受害人簽署合約後,指示其將資金存入指定的傀儡戶口,或直接以現金面交予經紀。集團又設有虛假網上交易平台,供事主查閱虛構的投資紀錄及分析數據。為進一步誘騙受害人加碼投資,集團亦會發放小額「回報」作利誘,但實際上,相關資金並未用於任何投資活動,而當受害人要求取回本金時,集團便會以行政費、保證金或額外投資為由拖延及拒絕提款。
檢獲的證物。
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覺,應留意黃金及貴金屬屬高風險且結構複雜的投資工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作詐騙手段;切勿輕信陌生人聲稱的投資建議,應選擇有監管機構發牌的金融公司或銀行進行投資;另外,面對聲稱「低回報、高風險」的投資項目時,應審慎考慮及向專業人士查詢;如接獲可疑來電或訊息,可利用「防騙視伏器」輸入電話號碼或收款帳戶作風險評估。市民如懷疑受騙可致電防騙熱線18222求助。
元朗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袁皓霆(右)及重案組督察何安生(左)展示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