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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學資處前合約職員涉虛報值勤記錄 騙逾3.2萬元薪金下月再訊

法庭事

家庭學資處前合約職員涉虛報值勤記錄 騙逾3.2萬元薪金下月再訊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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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學資處前合約職員涉虛報值勤記錄 騙逾3.2萬元薪金下月再訊

2025年04月24日 15:50 最後更新:16:27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由中介公司為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聘用的前合約職員,他涉嫌虛報值勤記錄,詐騙中介公司薪金逾32000元,案件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34歲的被告,案發時由超卓管理有限公司聘任為家庭學資處合約高級行政助理,被控一項欺詐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答辯,並准許他保釋。

根據被告與超卓管理簽訂的僱傭合約,他享有7天年假及每月3天有薪病假,其餘休假均為無薪假,薪金會被相應扣減。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6月至去年8月,事實上休假而虛假地向家庭學資處或超卓管理的職員表示他有值勤,意圖詐騙而誘使超卓管理向他支付薪金超過32000元。

廉署接獲家庭學資處轉介涉及被告值勤事宜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被告因為假期積存不足,但又不欲薪金遭扣減,涉嫌修改提交予超卓管理的值勤紀錄。

藝人蔚雨芯涉嫌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港元於其開設的醫學美容中心,以及挪用公款逾310萬港元,被控盜竊及欺詐等3罪,案件星期一(5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6月30日,以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31歲,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共3項罪名,即1項盜竊罪、1項欺詐罪,以及1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第16A(1)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根據廉政公署資料,2022年5月至9月案發期間,被告是一名藝人,她和一名女子打算經營醫學美容生意,並邀請另一名藝人投資該門生意,對方答允投資500萬港元,並成為蒨斯樺醫美其中一名股東,被告和該女子則擔任其董事及負責公司運作,包括開設一所醫學美容中心。

蔚雨芯(右)和其代表律師(左)走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右)和其代表律師(左)走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其中2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偷竊該名藝人股東投資於蒨斯樺醫美的逾310萬港元資金,並涉嫌向對方訛稱多筆共逾300萬港元的款項已妥善地用於「蒨斯樺醫美」以購置醫學美容儀器,意圖詐騙而誘使對方不要求退還投資款項。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向該藝人股東訛稱蒨斯樺醫美因中心裝修招致168萬港元開支而耗盡公司資金,企圖詐騙對方向被告再支付80萬港元作為廣告費用。

蔚雨芯離開法院。(右二)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離開法院。(右二)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聲稱用於購置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款項,所涉多張收據的金額被誇大。蒨斯樺醫美被挪用的資金,涉嫌被用作被告及其家人的私人用途。

蔚雨芯庭上聽完讀出的控罪後,向法官表示明白,獲維持原2萬元條件保釋,控方增加條件,不得直接或者間接騷擾證人。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要求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2日審訊,辯方律師要求押後至6月30日審訊,理由是辯方律師有其他案件審訊,雙方同意下,最後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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