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控煙措施提出修訂條例草案,相關修訂條例草案星期五(4月25日)刊憲,列明明年1月起分階段實施,條例涵蓋加入完稅煙識別標籤、提高走私私煙罰則、擴大禁煙區、禁止在輪候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或輪候進入某些地方時吸煙、禁止管有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等,相關條例下周三(30日)將在立法會首讀。
雖然修例引起部分「業界」擔心「趕客」,也有議員憂影響經商及旅客訪港意欲等,但正如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早前指出,修例已較原訂計劃推遲了一年,本港訂下吸煙率降至7.8%的目標,正面臨挑戰。他形容,現時的控煙修例只是「追落後」,因世界上很多大城市如新加坡、歐盟均已加強控煙政策。

零售點以陳列架在當眼處展示煙草產品的情況極普遍。(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影片截圖)
今次修例涵蓋的,除外界焦點的擴大禁煙區、加強私煙罰則等,亦包括調整傳統吸煙產品的包裝規定,包括全煙害警示包裝;而中期亦有建議禁止銷售點陳列吸煙產品,以防止「另類宣傳」。以此措施為例,已大大落後於其他國家或地區。
儘管香港早於2009年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但在零售點以陳列架在當眼處展示煙草產品的情況仍極普遍。目前全球已有逾30個國家禁止在銷售點陳列吸煙產品,如澳洲、加拿大、新加坡、泰國及英國等。最近,連比利時和馬來西亞也實施相關禁令,以減低吸煙產品展示於公眾。

政府於2018年更新煙害圖象警示,增大佔煙包面積,並顯示「請為你的下一代戒煙」健康忠告及戒煙熱線。(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網站)
比利時自2025年4月1日起禁止在銷售點陳列吸煙產品,包括捲煙、雪茄、捲煙紙、水煙和電子煙,法例嚴格規定,零售商必須將吸煙產品存放於抽屜或密閉式儲存架內、或以窗簾、趟門或不透光玻璃門關上,以確保產品不出現於顧客視線之中;存放位置周圍亦不能使用品牌名稱、圖片和燈光等推廣元素。違例零售商將被判監禁1個月至1年,以及罰款2,000歐元至80萬歐元。

澳洲早於2012年成為首個推行全煙害警示包裝的國家。(Tobacco Tactics)
另比利時還禁止超市和其他面積超過400平方米商店售賣吸煙產品,跟禁止銷售點陳列吸煙產品的限制「雙管齊下」,令比利時可在2040年前實現無煙世代。
至於馬來西亞,去年通過了《2024年公共健康吸煙產品管制法令》,禁止零售店和餐廳陳列任何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雖然禁令今年10月才全面實施,但吉隆坡、檳城等已於本月1日開始執行禁令。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指,將煙草產品陳列在亮麗、備有燈光及精美設計的貨架上,可提高市民關注及產品滲透度。研究顯示,這些陳列會正常化吸煙行為、促進青少年吸煙、提高年輕人對品牌的認知度、以及觸發吸煙者對吸煙的渴求。據世界衞生組織,禁止銷售點陳列吸煙產品可減少衝動購買行為、提供支持戒煙的環境並限制購買行為。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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