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集團出售43個港口的交易,已經到了要叫停的臨界點。
星期日(4月28日)晚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以答記者問的形式,再次就交易表態,指有記者問《華爾街日報》4月16日報道,指長和出售海外港口將分拆爲兩個交易繼續進行,問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此有何評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答「我們高度關注有關交易,將其中依法進行審查,交易各方不得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審查,未獲批准前不得實施集中,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3月28日初次就事件表態時,只講:「將依法進行審查」。但今次加一句「未獲批准不得實施集中」,意指明確表明未獲批准交易將不得進行,可以說是國家叫停交易的最清晰表態。
長和之前公布要將包括兩個巴拿馬運河港口在內的43個港口,售予美國貝萊德集團和意大利航運家族阿龐特控制的地中海航運公司屬下碼頭營運商(TiL)。據《華爾街日報》4月16日的報道,長和打算將交易一分爲二,兩個巴拿馬運河港口將由貝萊德控制51%的股權,而TiL就控制其餘49%股權,至於另外41個碼頭控制權就剛好相反,由TiL控制51%,而貝萊德則控制49%。
這個安排名義上來說,令美資貝萊德不擁有整個投資組合的控制權,只控股巴拿馬運河的兩個港口。但是交易其實是換湯不換藥,因爲貝萊德和TIL持股並非簡單,因爲TIL有30%股份是由貝萊德通過其全資控股的GIP和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的GIC共同持有,貝萊德根本和TiL有極深的利益關系,如今改由TiL控制另外41個港口的51%、貝萊德控制49%,其實貝萊德實益持股遠超49%這個水平,而TiL自然亦會聽貝萊德的指揮。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顯然是看透了這個所謂交易新安排背後的貓膩,所以仍然強硬發聲明反對。近日《華爾街日報》又引述知情人士透露,聲稱中國政府已經向長和表示,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以外的41個港口並不成問題。這顯然和不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叫停整個交易的表態。我當然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而不信美媒的所謂「知情人士」了。
首先,要注意這個交易深刻的政治性,這是特朗普政府全方位對中國開打經濟戰的關鍵部份。
特朗普不但對中國發動關稅戰,還發動一場海上貿易戰,要全面打擊中國的造船業和航運業,背後是想阻斷中國的航運通道,大幅增加中國航運的成本,打壓中國這個製造業出口大國的地位。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已經在4月17日宣布,分階段對停靠美國港口的中國船隻,徵收歧視性的超高特別徵費,這些徵費毫無道理,但是如果和美國要重奪巴拿馬運港口控制權等行為綜合來看,就很容易理解了,美國要全面針對中國的航運。當美國公司掌控了巴拿馬港口的控制權時,固然可以如特朗普所願,讓美國船隻免費通過,亦可以向中國船隻徵取高額的過路費,甚至拒絕讓中國船隻通過運河。另外41個港口也可以照辦煮碗,向中國船隻巨額徵費。這種長臂管轄式的經濟霸凌,特朗普政府做得出有餘。這個交易本質不是商業交易,而是美國打壓中國環球戰略的核心部分。
其次,要設想假如特朗普遇到這種情況,他會怎樣反應。研究敵人的可能行動,作為自己行動的參照。
假如有美國公司本來控制全球43個港口,包括巴拿馬運河兩個重要港口,現在要賣給中國公司,特朗普會直接叫停,認為這會讓中國控制國際運輸要道,嚴重影響美國國家安全。如果相關公司並不就範繼續交易,美國會向其徵收天價的罰款,例如不單沒收190億美元的賣港口收益,還可以再加徵190億美元的罰單。如果有關公司還繼續不就範,特朗普就會拉人封艇,凍結那間公司包括美國在內的全球資產,總之能凍結就凍結,好像凍結俄羅斯3000億美元存放在西方金融體系的外匯資產一樣,一毛錢也不放過。當然如果公司有管理人在美國,恐怕都要受牢獄之災。更有甚者,特朗普可以宣布制裁有關公司。如果仍然不夠的話,就可以再進一步宣布對與相關公司進行交易的其他公司進行二級制裁,總之逼到你投降為止,這就是「特朗普式處事方式」。
第三,長和面對如今的處境,應如何自處?
有人說長和可以藉此交易獲得190億美元的現金收益,做大Deal賺到笑,在商業上難以放棄,若放棄了如何向股東交代。
其實,現實的情況剛好相反,長和如果真是從商業考慮,應該馬上放棄交易,因爲中國已經明示交易涉嫌違反中國的《反壟斷法》,在交易獲批准之前不可進行交易,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從長和的角度,它將會面對重大的商業風險,如果一意孤行進行交易的話,假設國家根據《反壟斷法》宣布罰沒長和交易所得的190億美元,如果長和拒絕罰款,就凍結長和所有在中國的資產,長和作爲一個上市公司,將無法應對。
當然,潛在的後果亦不單是即時的經濟損失,而是說長期要和中國這個世界第二大的經濟體對抗。以中國的發展速度,期以十年,將會超越美國成爲世界第一大經濟體,任何有理智的公司,不管是中國香港的公司或是外國公司,都不應該和中國反面。否則就是只顧眼前小利,令公司陷入長遠重大的風險中。
強如美國科技巨頭高通,也要考慮中國的態度。高通在2018年7月等在收購荷蘭恩智浦(NXP)半導體的最後期限,儘管這筆440億美元的天價交易,已經獲得了美國、歐盟、韓國、日本等國家監管部門的批准,但通不過中國監管部門的反壟斷審查。結果高通不得不放棄這筆已經耗時19個月的交易,還要向恩智浦支付20億美元的違約金。記住,高通是一間市值1.3萬億港元的美國巨企,亦復如此。
如果長和進行交易是不僅是商業的考慮,亦因爲懼怕美國威脅的話,如今也很簡單了,直接告訴美國「中國政府禁止這個交易,我都沒辦法完成。」美國可以丟人現眼地逼巴拿馬政府沒收長和的港口經營權,但美國無法逼長和出售43個港口。
或許很難要求一家公司愛國,但是可以希望其按商業原則行事。長和繼續進行交易面對如此高的風險,長和股東應該叫公司停手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