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比受更為有福!
廣東湛江雷州市揭發嚴重虐兒案,一名9歲女童疑因丟失課本而遭母親家暴,社會嘩然,官方迅速介入,連同民間團體前往探望女童和捐款獻物,女童和家人感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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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9歲女童姓陳,住在雷州市南興鎮田東村,就讀小學一年級。女童父親表示,當日女童只是不小心丟了一本課本,沒想到女兒竟被妻子以偏激行為對待。
事緣女童在本月13日放學後,與讀六年級的哥哥一起回家。母親發現女童書包裡不見了一本課本後,隨即對她大聲呵斥、責罵和暴打。 女童父親稱,當時他在田裡幹活,不曉得事情是如何發生的,回家後看到女兒滿身是血,哥哥無助地抱著她大哭。詢問妻子和子女後才得知真相,他感到十分痛心。
女童重傷,哥哥只能抱著她安慰。(網上圖片)
「孩子的手腳、脖子及臉部都是傷痕,鼻、嘴都有鮮血流出,衣身及地上也血跡斑斑。」女童父親痛心之餘,也為自己不在家未能及時保護女兒而內疚。「妻子以前也從來沒有這麼兇狠對待過孩子,她只不過是每到月經期,都出現過狂躁症。這件事發生後,鎮村幹部以及村民群眾等都來看望和譴責時,她也真情承認自己錯了。」
父親指女兒身上多處傷痕是妻子用晾衣架拍打,臉部流血部位是妻子用手掌摑到鼻子及嘴部引起。 他當時氣憤不已,用手機拍下孩子的傷勢發給了岳父母家,希望妻子娘家的人給予批評教育,但想不到一不小心流傳出去,隨即被網民轉發。
當晚,當局要求嚴查事件,並迅速治療傷者。雷州市人民醫院表示,女童遭暴打後造成了手、腳等部位軟組織挫擦傷,經初步治療後並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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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到虐打雖然不幸,但事發後,雷州市多個官方部門及民間團體前往探望女童,同時捐款2萬多元人民幣及物資奉獻愛心,令女童及其家屬非常感動。
團體為女童一家人送暖。(網上圖片)
當中,雷州市恆德愛心協會得知情況後,迅速啟動應急救援機制,派出4名工作人連夜趕到南興鎮,在行駛途中,得知小女孩已轉送該市人民醫院後,4名愛心人士又駕車趕到醫院,給小女孩捐款千元,並捐物資給小女孩辦理了入院手續。
女童獲得有心人捐款二萬多元。(網上圖片)
隨後,多個民間愛心團體的成員都前往醫院看望及慰問小女孩,給其親人捐款獻物,奉獻愛心。而在女童留醫期間,眾多愛心人士為她買來牛奶、餅乾、衣服和玩具等,她的病床圍滿前來看望的有心人,小女孩就靜靜地躺在床上,接受愛心人土和醫護人員的護理。
孟加拉裔父母涉嫌虐待只有一個多月大男嬰,男嬰2019年昏迷送院時身上有多處傷勢,留醫6日後不治。該對夫婦否認謀殺及殘酷對待兒童罪,案件5月12日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男嬰8條肋骨骨折及顱內出血,而閉路電視拍攝到兩名被告當日送男嬰到醫院時並不焦急、表現冷靜;院方察覺傷勢可疑下報警,惟兩名被告在警誡下,稱傷勢是由男嬰22個月大的兄長造成。星期三(5月14日)庭上播放警戒錄影會面,當中男被告稱長子頑劣,經常性襲擊父母和弟弟。
兩名被告分別是HOSSAIN Md.Imran(32歲,男)及AKTER Mrs Farzana(29歲,女),2人均為孟加拉裔、持有香港身份證,報稱無業。控罪指,2人在2019年8月8日至24日在香港謀殺何義文(HOSSAIN Iyman);及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32日至48日大的何義文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和忽略他,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開案陳詞指被告將死者送院時表現冷靜
控方開案陳詞表示,死者與父母和22個月大的兄長Hossain Farhan同住於一個劏房單位,死者在出生後第47日、即2019年8月24日被送院,6日後證實不治。控方指當日死者不飲奶,四肢沒有如常活動,兩名被告發現不妥,沒有立即報警求助,反而在至少90分鐘後才帶死者前往醫院。閉路電視片段中,兩名被告送事主到醫院時顯得冷靜,並不焦急。
控方稱,事主入院後,醫生發現其臉部和額頭有多處瘀傷,起疑並報警。事主離世後,驗屍發現他共有8條肋骨骨折,大腿也有骨折,顱骨內有出血,腦部腫脹及腦細胞受損。控方指出,死者傷勢嚴重及致命,並非年幼的死者及其兄長可以造成。
被告指死者兄長頑劣經常突襲家人 喜歡從行李箱跳到床上
兩名被告在8月25日被捕,兩人在警誡下否認虐待事主,又指事主的兄長頑劣且妒忌事主,經常性襲擊父母和弟弟,喜歡從行李箱跳到床上,猜測因此導致弟弟受傷。男被告在錄影會面時稱,事發當天早上,見長子睡在幼子身上,後發現幼子眼睛半張合、動作越來越緩慢,而後送院。
男被告曾於機場做兼職工作,因工作搬重物而有背痛,後因傷勢停止工作,案發時領取綜援。涉案單位位於深水埗的一間劏房單位,單位內有兩間房間,其中一間房有小梳化、一張餐檯、厠所和廚房,另一房間是睡房,床邊放著三個行李箱,一家四口晚上均同一臥室內睡覺。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他稱,長子在學站立時就喜歡從行李箱跳下來。幼子出生後,夫妻不允許他跳,但偶爾會挪開幼子讓他跳到床上。事發當天,男被告懷疑是長子找空位跳下,沒注意幼子在床上。問及長子慣常跳下時候的撞擊力度,男被告稱跌到父母身上不會痛,但是如果跌到幼子身上,被告認為幼子肯定會痛。
男被告稱,長子在家很頑皮和活躍,在外面表現得非常安靜。長子打過父母、也會咬人。長子亦會突然正面撲向幼子,或在幼子睡覺時踩他、咬他。男被告又稱,在家有時會用手機播放兒歌給長子聼,而有電話打來鈴聲響起時,長子就會把電話丟向墻壁,有一次,長子將電話擊中幼子額頭而留下痕跡。
警方質疑為何拖延送院時間
男被告稱,事發前一天,妻子在餵奶時候,發現事主喉嚨有異樣的聲音。事發當天早上8點,妻子叫醒男被告,男被告看到長子睡在幼子身上,背著壓住面向天花板的幼子,幼子哭泣。9點時,男被告看到幼子的動作緩慢。10點時,幼子動作更加遲緩,兩夫妻覺得不妥,在洗澡後送他去醫院。
警方在會面時問,既然發現幼子異常打算送醫院,爲何還花時間洗澡和準備?男被告稱,因為妻子餵奶,身體有味道想洗澡,而他為長子準備,妻子洗澡後為幼子準備,稱自己並沒有花很長時間洗澡,沒有浪費時間,當時也沒想到情況那麽嚴重。
案件星期四(5月15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2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