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終於宣布對2000億美元的中國貨品實施關稅制裁,第一階段先加徵10%關稅。到今年年底明年初,如果中國還不讓步,就會將新增關稅加到25%。美國總統特朗普還聲言,中國不能夠報復,否則他會對另外的2670億美元貨中國貨加徵關稅,即是說,美國會對所有的中國輸美貨品加徵關稅。
美國如今的形象,有如我小時候看的「大力水手」卡通中的歹角布魯圖,是一個恃著自己大隻,就到處蝦蝦霸霸的惡人。他對所有貿易夥伴都是這樣,把刀架在別國的頸上,然後要求締結城下之盟,逼別國向美國輸送貿易利益。
不要相信那種鬼話,話因為中國太硬,才有這場貿易戰。在最後一輪中美副部長級談判時,雙方並無協議,但會後中國單方面改變人民幣中間價定價制度,挺高人民幣匯價,美國一直說人民幣不應貶值,中方此舉是向美國伸出橄欖枝,但特朗普仍一意孤行。
也不要相信特朗普話打貿易戰理由是因為中國盜取美國知識產權,或者有不公平的貿易協議。若美國有正當理由,大可正式向世貿組織投訴,尋求國際仲裁。但美國選擇單方面開戰,她要開展一場「不義之戰」,美國只是要把美國人過度消費所造成貿易逆差問題,扔給貿易對手,要對方埋單,這就是「美國優先」的意思,我吃飯,你埋單。
聽到美國對中國再次加徵關稅的消息,讓我想起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時,外國對沖基金狙擊韓國貨幣,很多韓國人排隊買韓圜支持國家。我今早就即時衝動,並付諸行動,入去銀行,買入人民幣。前幾年人民幣急升的時候,有很多人在銀行開戶口日日換人民幣,但我那時沒有這樣做。
銀行入數單據
由於我沒有人民幣戶口,要存人民幣搞手續搞了一個小時,買入人民幣,做一年定期。銀行職員興高采烈介紹新造人民幣一年定期有3厘息,又有匯價優惠云云,我聽後並無感覺,我買入區區5萬元,不是為了投資,也明知一個人買入多少人民幣都無作用,但我想表達一種態度,不單是要支持國家,也是要對美國發起這場不義的貿易戰表示抗議。
不要忘記,貿易的終結,就是戰爭。今天,我們已習慣了環球貿易,深信貿易可以帶來國際分工,提高生產效率,你有錢,我有勞動力,各取所需,對所有參與貿易的國家都有好處。然而,回看歷史,貿易也有其極殘酷的一面。中國長年自給自足為主,加上有海盜犯邊,對貿易沒有太大興趣,到了清代乾隆,也只開放廣東與外國通商,即所謂「一口通商」。以對英貿易為例,英國對中國的香料、茶葉及絲綢等有很大的需求,但中國人卻對英國貨沒有多大興趣,結果就造成英國對中國有很大的貿易逆差,英國的白銀大量流入中國。為了改變這個情況,邪惡的英國人就從其眾多殖民地生產的鴉片(當時叫福壽糕)運往中國,平衡貿易逆差,卻令中國人染上毒癮,我爺爺就是受害者之一,他死前不斷告誡我父親,千萬不要吸毒,連香煙也不要碰。
最後中國要禁鴉片,林則徐在虎門沒收和焚燒鴉片,引爆了第一次鴉片戰爭,中國戰敗,以簽訂《南京條約》告終,香港要割讓予英國,也打開了中國關閉的大門。
國際之間,是一個弱肉強食的森林,只有強者才能生存,弱者任人宰割。不要怪布魯圖欺淩你,只能自己練成大隻佬,就不會再受人欺負。中國弱,香港人在國際上也沒有生存空間,所以我們支持國家,打好這場貿易戰。
盧永雄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