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終於宣布對2000億美元的中國貨品實施關稅制裁,第一階段先加徵10%關稅。到今年年底明年初,如果中國還不讓步,就會將新增關稅加到25%。美國總統特朗普還聲言,中國不能夠報復,否則他會對另外的2670億美元貨中國貨加徵關稅,即是說,美國會對所有的中國輸美貨品加徵關稅。
美國如今的形象,有如我小時候看的「大力水手」卡通中的歹角布魯圖,是一個恃著自己大隻,就到處蝦蝦霸霸的惡人。他對所有貿易夥伴都是這樣,把刀架在別國的頸上,然後要求締結城下之盟,逼別國向美國輸送貿易利益。
不要相信那種鬼話,話因為中國太硬,才有這場貿易戰。在最後一輪中美副部長級談判時,雙方並無協議,但會後中國單方面改變人民幣中間價定價制度,挺高人民幣匯價,美國一直說人民幣不應貶值,中方此舉是向美國伸出橄欖枝,但特朗普仍一意孤行。
也不要相信特朗普話打貿易戰理由是因為中國盜取美國知識產權,或者有不公平的貿易協議。若美國有正當理由,大可正式向世貿組織投訴,尋求國際仲裁。但美國選擇單方面開戰,她要開展一場「不義之戰」,美國只是要把美國人過度消費所造成貿易逆差問題,扔給貿易對手,要對方埋單,這就是「美國優先」的意思,我吃飯,你埋單。
聽到美國對中國再次加徵關稅的消息,讓我想起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時,外國對沖基金狙擊韓國貨幣,很多韓國人排隊買韓圜支持國家。我今早就即時衝動,並付諸行動,入去銀行,買入人民幣。前幾年人民幣急升的時候,有很多人在銀行開戶口日日換人民幣,但我那時沒有這樣做。
銀行入數單據
由於我沒有人民幣戶口,要存人民幣搞手續搞了一個小時,買入人民幣,做一年定期。銀行職員興高采烈介紹新造人民幣一年定期有3厘息,又有匯價優惠云云,我聽後並無感覺,我買入區區5萬元,不是為了投資,也明知一個人買入多少人民幣都無作用,但我想表達一種態度,不單是要支持國家,也是要對美國發起這場不義的貿易戰表示抗議。
不要忘記,貿易的終結,就是戰爭。今天,我們已習慣了環球貿易,深信貿易可以帶來國際分工,提高生產效率,你有錢,我有勞動力,各取所需,對所有參與貿易的國家都有好處。然而,回看歷史,貿易也有其極殘酷的一面。中國長年自給自足為主,加上有海盜犯邊,對貿易沒有太大興趣,到了清代乾隆,也只開放廣東與外國通商,即所謂「一口通商」。以對英貿易為例,英國對中國的香料、茶葉及絲綢等有很大的需求,但中國人卻對英國貨沒有多大興趣,結果就造成英國對中國有很大的貿易逆差,英國的白銀大量流入中國。為了改變這個情況,邪惡的英國人就從其眾多殖民地生產的鴉片(當時叫福壽糕)運往中國,平衡貿易逆差,卻令中國人染上毒癮,我爺爺就是受害者之一,他死前不斷告誡我父親,千萬不要吸毒,連香煙也不要碰。
最後中國要禁鴉片,林則徐在虎門沒收和焚燒鴉片,引爆了第一次鴉片戰爭,中國戰敗,以簽訂《南京條約》告終,香港要割讓予英國,也打開了中國關閉的大門。
國際之間,是一個弱肉強食的森林,只有強者才能生存,弱者任人宰割。不要怪布魯圖欺淩你,只能自己練成大隻佬,就不會再受人欺負。中國弱,香港人在國際上也沒有生存空間,所以我們支持國家,打好這場貿易戰。
盧永雄
部分潛逃海外的港人,繼續發言鼓吹制裁香港及香港獨立,部分人藉此成為網紅獲取收益,但他們要為這此付出代價。
警方國安處在聖誕前夕,新增6名通緝人士,包括劉珈汶、鍾劍華、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其中藝人鄭敬基知名度最高,如今已經離港定居加拿大。這些人或許搞出不同組織,例如傳媒人何良懋就籌組了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發動「公投」意圖實施「自決」。部分人就搞出一些社媒平台頻道,例如鄭敬基就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有些人就搞出一些在外國遊說制裁香港的政團,例如張晞晴搞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等等。
這些人的行動都是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核心罪行。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人已潛逃海外,通緝對他們並無影響。他們去到一些會協助香港執法的地區,就有被捕的可能。甚至他們坐飛機經過這些國家的上空時,如果飛機因為機件故障被逼急降,他們都可能被捕。
通緝只是第一步,對早已被通緝者施行限制措施,就是進一步的行動。政府亦刊憲將已被通緝的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向他們實施多種措施,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他們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並且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等。另外亦計劃向許智峰提出財產沒收令,沒收他的犯罪得益。
如果這7個被通緝者,並未獲得其他國家的有效護照,他們就會變成一個無護照人士,想離開當地去世界各地搞顛覆中國的活動都很困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撤銷護照很有效,如果這些人沒有任何身份,就沒有利用價值,就會被用完即棄。他亦都質疑這些潛逃人士在2019年分裂社會,誤導青少年,「若佢地夜晚都睡得著,就是沒良心」。
普羅市民見到政府最新通緝6個涉嫌觸犯《國安法》人士,以及對另外已被通緝的7個人採取限制措施,一定要知所警惕。
第一,不要向這些人提供資金。這些被通緝人士不少在社交平台上開設頻道,甚至開設Patreon戶口眾籌。香港市民千萬不要向這些被通緝人士提供資金或捐款給他們,亦不要以為網上的行為「神不知、鬼不覺」,每一個網上的行動都會留下數碼足跡,到時被警方追查到就悔之已晚了。
第二,不要轉發這些人的反動訊息。這些人在網上發布帖子或影片,如果對違法帖子點讚、留言支持甚至轉發他們的訊息,甚有可能觸犯《國安法》或《維安條例》,特別是《維安條例》當中的煽動罪。其實英國在今年的暴動當中,以煽動罪起訴的多名人士,部分甚至只是在煽動暴亂的帖文上點讚,並沒有留言,最後都被定罪入獄。在香港進行類似行動,亦有很大機會觸犯《維安條例》的煽動罪。如今政府已經有言在先,事先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到時出事後就不要說「怎知點個讚都會坐監」。
第三,不要和這些被通緝者聯絡或協助他們處理任何事情。這些被通緝人士的通訊會被警方緊密監控,不要以為他們身在海外,與他們WhatsApp聯絡一下無問題,或者有些人和這些被通緝者本來是朋友,或會接到他們指示幫忙處理這樣或那樣的事情。小心這些行為會和他們觸犯《國安法》相關罪行有關。與這些人聯絡並協助他們做一些事情,亦有可能會犯法,犯上「協助及教唆」之罪。
總的而言,政府通緝這些涉嫌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並採取限制措施,有助制止他們繼續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亦有助遏止相關的煽動訊息繼續在香港散播。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