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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合約條款艱澀難明 消委會提醒存魔鬼細節

社會事

醫保合約條款艱澀難明 消委會提醒存魔鬼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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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合約條款艱澀難明 消委會提醒存魔鬼細節

2019年05月29日 12:20 最後更新:12:27

消委會指投保人或被加保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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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和保險投訴局過去四年收到過千宗醫療保險投訴,主要與保單條款詮釋、無披露事實和不保事項相關。消委會發表研究報告,指個人醫療保險實際保障與消費者期望有落差。

消委會指個人醫療保險實際保障與消費者期望有落差。(網上圖片)

消委會指個人醫療保險實際保障與消費者期望有落差。(網上圖片)

消委會透過電話和街頭訪問、分析投訴個案等方式,在2016年5月至去年10月進行研究,有過千名消費者參與,消委會研究對比14間保險公司的18份保單合約後,形容條款艱澀難明。

消委會指,例如關乎索償成功與否的「醫療所需」條例,有合約會根據該公司意見去界定,有公司則表示,必須跟從醫生或外科醫生的建議。另外,申請表列出的問題亦不具體,例如保險公司一般沒列明「醫療諮詢」是否包含門診等定義,容易引起索償爭議。

研究發現,保險公司以不同方式為投保人索償設限,包括在投保時已存在的病患不獲賠償,有公司可在索償個案中,先判斷醫生或醫院的收費是否合理等。研究又發現,在「保證終身續保」的保單上存在「魔鬼細節」,保險公司有權更改合約條款,包括調高保費或修改保障範圍。例如有67歲的投訴人,獲保險公司通知更改保單條款,但續保時保費卻大增,四年的每年保費加超過一倍,與保險公司在初投保時的資料有很大分別。

消委會提出14項建議,包括監管機構為重要合約條款訂立標準定義、以書面及淺白用語提供解釋、調高投保年齡上限、定時發布醫保的投訴數字和市場數據等,收窄消費者對個人醫保的期望與落差,改善醫保欠缺延續性的問題。

消委會宣布,總幹事黃鳳嫺將於5月6日約滿後離任。消委會已展開下任總幹事的公開招聘工作,將適時公布遴選結果,期間總幹事一職將由現任副總幹事何應富署任。

黃鳳嫺。資料圖片

黃鳳嫺。資料圖片

消委會說,黃鳳嫺於2012年加入消委會出任總幹事,近年帶領消委會全面數碼化,令消委會在數碼經濟時代能夠與時並進。在國際層面,她亦出任國際消費者聯會董事會副主席,積極推動全球消費者保障活動。

消委會主席陳錦榮說,黃鳳嫺多年來一直盡心盡力服務消委會及市民,建樹良多,在她的領導下,消委會持續推動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工作,並以前瞻性態度處理當前複雜多變的消費環境,感謝黃鳳嫺對消委會作出的重大貢獻。

消委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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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鳳嫻就表示,過去超過12年有幸領導消委會,全力保障消費者權益實屬一大緣份。她說,消委會在去年迎來50周年慶典,是保障消費者權益道路上意義非凡的里程碑。隨著這重要慶典完滿結束和未來3年策略計劃也準備就緒,她認為是適當時候放下這重任,在未來數月稍作休息,為身心靈充電。

消委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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