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鄭表示毋須申報,湯表示要由特首決定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再捲入利益申報問題,有報道指,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去年底購入2個半山豪宅,總價逾1.6億元,但鄭涉嫌未有向行政會議申報。行政會議秘書處回覆傳媒查詢時指,不評論鄭若驊個案,僅重申根據行會成員利益申報制度,成員須申報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區擁有的土地及物業,包括以其配偶名義擁有。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認為,暫時看不到有利益衝突。
行政會議秘書處表示,成員須申報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區擁有的土地及物業,包括以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人士或公司名義擁有,但實際由成員擁有的土地及物業;或雖非由成員所有,但成員有例如租金收入的實際利益的土地及物業。
處方續指,行政會議成員在委任之初及其後每一年須以訂明表格申報,登記利益如有變更,成員須在變更有效日期起計算的14天內通知行政會議秘書。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鄭若驊丈夫是在最近6個月購買相關物業,可能未有時間作詳盡申報。不過他也認為盡快申報當然愈好,希望鄭若驊盡早向公眾解釋。
湯續指,避稅不是逃稅,不是犯法。而對於鄭表示毋須申報,湯家驊說,要由特首決定,又認為公眾對行會成員及司局長的要求會較一般常人高,希望鄭接連牽涉的申報問題,不會影響到誠信。他暫時看不到有利益衝突。
有傳媒查冊後發現,潘樂陶去年10月以個人名義購入市值8980萬元,位於半山雅賓利大廈的一個單位,而12月潘再疑以公司轉讓方式,購入半山羅便臣道中層複式單位連兩個車位,據土地註冊處紀錄,該公司2011年以5350萬元買入物業。鄭若驊未有申報以上2個物業。
鄭若驊透過新聞秘書回覆,指有關物業並非由律政司長實際擁有,司長沒有實際利益,按照規定毋須申報。至於相關離岸公司,鄭若驊稱並非該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亦沒有實際利益。潘樂陶暫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