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香港終審法院地位受國際尊重,質疑香港是否需要繼續延續海外法官的傳統。
近日接連有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宣布辭任或不續任,引起外界關注。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11日在《南華早報》撰文,指海外法官在香港參與審理案件,是為了「觀感」多於實質作用,直逼若有人認為香港司法獨立,是取決於一、兩名英國法官的存在,這是對仍在港任職的法官造成極大的侮辱。他指大眾需要明白,英國法官是否在香港終審法院任職,實際的影響其實比想像中小。
湯家驊提及,《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規定,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法官參加審訊,而香港政府一直恪守這項要求,但英國政府的做法卻違背了這個理解。「無論如何,即使我們的終審法院沒有英國法官出庭,我們的最高法院仍會參考普通法判例,包括英國判例,因此英國法官的法律智慧不會在法律體系的發展中喪失。」
他提到,海外法官在終審法院任職,主要是為了「觀感」,而不是在司法方面真正發揮作用,特別是回歸時香港要設立新的終審法院,這種觀感或許很重要。不過, 27 年後,香港終審法院已經牢固地確立了地位,受到國際尊重,其裁決亦經常在普通法司法管轄區被引用。
湯家驊指出,終審法院案件是由五名法官作判決,海外法官只是五位法官之一,因此只有在爭議最大的案件中,當本地法官僵持之下,海外法官才會發揮作用,例如是近期涉及同性戀者權益的案件。不過有意見認為,海外法官不應該代表香港人就這些有爭議的問題作決定,而應該聽從了解本地情況的本地法官。
湯家驊又指指,海外法官效忠於自己的國家,他們不適合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尤其是如果他們的國家敵視中國或香港。他因此質疑,香港是否需要永遠延續海外法官這項傳統,「我們還需要英國法官來維護我們的聲譽嗎?有些人認為不需要。地球上很少有其他地方,允許外國法官在其終審法院審理案件」。
湯家驊強調,他並不是主張要禁止海外法官擔任終審法院法官,因為這涉及要修改《基本法》,亦會被英方質疑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但「問題是,值得這麼小題大做嗎?尤其是當整件事只不過是一種政治策略,法官作為不情願的參與者,被設計來抹黑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