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修訂《逃犯條例》因而爆發發連串示威及暴力事件,不斷有訴求要求問責官員落台及設獨立調查委員會追查連串事件。有了解政府高層運作的消息人士說,現時已不是兩制的問題,並且升級為一國的事件,中央從來不懼怕暴力,也不會因為暴力而妥協。
對於事件不斷升溫至不同立場示威者的暴力行為,政府會否讓問責官員下台及成為獨立調查委員會,以紓解現時緊張及暴力升級的局面?消息人士說,中央從來不會因為暴力而低頭,若因為暴力而讓步,只會不斷因為這些暴力行動而被逼不斷後退。
中央不會因為暴力衝擊而讓步。
他認為政府今日要問責官員落台,明天要設獨立調查委員會,後天又認為政府處理某件事不當而負責,政府最終無法管治。再加上,要問責官員下台,要找合適人才擔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並不容易,當初尋找鄭若驊也經歷一番波折,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台,也可能爆發另一些問題。
消息人士認為,李家超出身警隊,離開時是警務處副處長,要他下台等同向警隊大力刮一巴掌,顯示警隊無能。而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也遇上類似的問題,即使四大警察協會同意讓步,接受調查,下面一直站在前線的衝鋒隊員、防暴警察、一般警員全都不會願意,認為調查完全是針對警察,這樣做只會直接打擊警隊士氣,特別是一直堅守防線、一直維護市民安危、從無對任何示威者出手的警察。他們會認為,維護治安是自己擔任警員的天職,但有份衝擊立法會或警隊的違法人士可以要求特赦,而他們執行職務除暴安良就視為非法,需要接受調查,完全顛覆他們的角色。
面對暴力升級行動,消息人士指,中央從不手軟,以維穩為重點,絕不容許影響內地的管治權威。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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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告黎智英在首天出庭自辯,便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首先,黎智英在庭上指,經由朋友認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兩人的關係長達8年,因對方曾回應其文章,二人遂透過WhatsApp聯絡。黎智英更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因他覺得這個組織「做了一些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黎智英透過羅傑斯,認識另一位英國政治人物,就是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黎稱在倫敦與對方曾見過一次面。奧爾頓勳爵帶他到英國國會,之後兩人曾茶敘。而奧爾頓勳爵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兩人曾在酒店見面,而該「監選團」亦是同案另一位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曾提及自己曾參與。
翻查資料,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羅傑斯主持的YouTube訪談節目片段,羅傑斯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而節目中,奧爾頓勳爵指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應保障所有港人有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
第三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治人物,是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正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曾陪同來港觀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黎智英指,當時他不認識裴倫德,二人亦未曾討論過政治議題,但對方曾找他欲在《蘋果》刊登文章,而黎就把裴倫德的文章轉發給《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
至於裴倫德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
最後一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客,是前港督彭定康。黎庭上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前,已認識彭定康,但自言「不敢稱對方為朋友,因對方為港督」。而回歸後,兩人亦曾見面數次,每次見面均透過「中間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或羅傑斯接觸對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亦承認曾邀請彭定康作其訪談節目的嘉賓。
辯方大律師亦曾在庭上提及,一位英國金融家比爾布勞德 ( Bill Browder ) ,因為根據控方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比爾布勞德對幫助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有興趣,裴倫德遂安排比爾布勞德與當時的「重光團隊」日本線聯繫。惟黎自辯時稱,不認識比爾布勞德或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他不諳日語,與另一位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時,對方亦沒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