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港安醫院再次爆出醫療事故,一名嬰兒去年十一月出生時發現並無呼吸和心跳,經搶救無效於同日不治,醫院更涉及違規、於事故後二十四小時才通報衞生署,被衞生署書面勸喻,要求院方採取一切措施確保依時按機制通報。
衞生署去年十一月共接獲兩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的呈報,分別來自荃灣港安醫院及香港浸會醫院。其中荃灣港安醫院涉及一宗足月嬰兒在出生後七天內出現非預期性死亡。
該名嬰兒於去年十一月於荃灣港安醫院出生,可惜出生時發現並無呼吸和心跳,經搶救無效於同日不治,衞生署更指出,醫院未有在發生醫療風險警示事件的廿四小時內向衞生署通報,衞生署向醫院作書面勸喻,要求院方採取一切措施確保依時按機制通報,以符合實務守則及發牌的要求。
醫院指有關個案由醫院的掛單醫生進行,醫院於事後二十五小時才通報衞生署,衞生署指調查並無發現醫院在房舍、人手、設備方面有違反實務守則的規定,由於個案已呈報死因裁判官,衞生署會跟進死因庭的調查結果。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嬰兒出生後短期死亡的個案並不常見,大約每一千個嬰兒中,少於六個屬這個情況。孕婦只要做足夠產檢,已經將有關風險大大減低。
他指出一般嬰兒出生後死亡有幾個可能性,第一是嬰兒有先天的心臟、腦血管或肺功能的問題,就此捱不過生產過程死亡。第二是母親有高血壓、生產過程抽筋等情況,都會突然將身體血氧供應母親,從而導致嬰兒缺氧死亡。第三是母親胎盤突然剝落、或者臍帶纏頸等問題,令嬰兒大量失血。最後是生產過程中使用助產器具,例如吸盤,不當使用可導致嬰兒顱內出血。
另外,衞生署亦接獲另一宗嚴重醫療風險警示事件,涉及進行程序後非故意地在病人體內遺留物料,於香港浸會醫院發生。一名六十三歲女病人,於去年十一月一日因右足踝化膿性關節炎入院,接受膿腫清創手術後,其後由麻醉科專科醫生置入中心靜脉導管,以注射抗生素,其胸部X光檢查導管位置正常。不過麻醉科醫生於十一月十八日為病人修剪導管翌日發現,導管的通管絲(stylet)滑出於導管外,需要兩日後經血管進行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