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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屋自願登記期限延長1年 至明年10月底

社會事

寮屋自願登記期限延長1年 至明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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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屋自願登記期限延長1年 至明年10月底

2019年09月16日 15:40 最後更新:15:40

署方呼籲合資格住戶盡快申請。

地政總署今日公布,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畫接受申請的期限延長1年至明年10月31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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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畫」屬一次性質,旨在配合政府去年5月10日公布,為政府發展清拆行動的受影響寮屋住戶而設的修訂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

修訂安排的其中一項主要措施,是容許居於持牌非住用構築物或1982年寮屋登記的非住用寮屋的合資格住戶,在向地政總署登記後及符合所有相關資格準則的情況下,可以受惠於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及特惠補償。

署方呼籲合資格住戶盡快申請,以便在政府日後發展清拆行動中獲得補償和安置安排。資料圖片

署方呼籲合資格住戶盡快申請,以便在政府日後發展清拆行動中獲得補償和安置安排。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住戶必須由2016年5月10日或以前開始,已一直居於持牌非住用構築物或1982年寮屋登記的非住用寮屋,方符合資格參加「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畫」。

署方呼籲合資格住戶盡快申請,以便在政府日後發展清拆行動中獲得補償和安置安排。已遞交申請並符合登記要求的住戶,其寮屋不會因改作居住用途而被撤銷寮屋登記和清拆。

「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畫」的簡介及申請表格,可於地政總署各分區地政處、清拆辦事處和寮屋管制辦事處,以及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或於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tc/vrs/vrs.htm)下載。查詢可致電2231 3392或電郵至vrs-cu@land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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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圖片

食環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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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資料圖片

政府自2016年起,於個別認可殯葬區推行管理試驗計劃,因應每個認可殯葬區的實際情況,推行相應的改善措施,包括豎立認可殯葬區的界線標示、進行紀錄測量、訂立墓地尺寸限制等,試驗計劃至今已推展至15個認可殯葬區,涵蓋新界所有9個行政區域,2021年7月起,就殯葬區內的非法殯葬情況分階段展開執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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