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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地政總署過去3年接198宗工廈個別單位豁免書申請

政事

甯漢豪﹕地政總署過去3年接198宗工廈個別單位豁免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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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地政總署過去3年接198宗工廈個別單位豁免書申請

2024年10月23日 16:05 最後更新:18:14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地政總署在過往3年,接獲198宗有關工廈個別單位的豁免書申請,撇除不獲批或撤回的個案,共有154宗個案獲批或正在處理中。

甯漢豪在指當中有超過一半、即80多個申請,屬免收豁免書費用或以標準收費率計算費用的個案;過往3年獲批的87宗申請當中,有31宗個案須逐個申請評估豁免書費用,包括有3宗個案就費用提出了上訴並正在處理中。

甯漢豪。 發展局FB

甯漢豪。 發展局FB

議員吳永嘉關注當局會否考慮拆牆鬆綁,容許業主在不需要申請豁免書的情況下,將單位部分改為工業旅遊用途。

甯漢豪回應,有關問題主要涉及公眾安全考慮。如果一幢仍有工業活動的工廈,只是想將部分單位轉為非工業用途,免收豁免書費用要與辦公室用途有關,而並非在工廈內舉辦展覽。主因是多年前有一些慘痛的教訓,如果在工廈內有火警,有很多公眾人士進出的話,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地政總署。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資料圖片

她指出,目前有措施鼓勵業權人將整幢工業大廈改裝,樓層用途之後可以多樣化,即使位處工業區內,如果消防設施符合規格,部分單位絕對可用作工業展覽。如果未能整幢改裝,目前限制是如果在比較低層的樓層做相關安排,上層需要有隔火層,有關個案要從消防角度才能做得到,從而考慮是否豁免有關收費。

政府提出修訂尚未實施的《土地業權條例》,以在新批土地先行實施業權註冊制度,簡化物業轉讓程序。

修例亦提出確保相關土地的業權不可被推翻、不可被逆權侵佔,又將物業轉讓彌償上限定為5000萬元,如果修例獲立法會通過,政府期望在2027年上半年生效。

在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會議,多個出席團體表示支持修例,其中律師會代表認為,修例可提供確定性,簡化物業轉讓程序可為香港提供更有利的營商環境,亦可減省律師的工作,不過擔心在業權不可推翻下,或會增加物業欺詐個案。

消委會代表希望政府在通過修例後,能調配足夠資源到相關機構,利用科技建立健全系統,並盡早做好公眾教育。高力國際物業顧問的代表期望政府有時間表,將業權註冊制度擴展至不同土地。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資料圖片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資料圖片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現時土地註冊處正做分析,當局希望在明年交代下一階段工作,她明白律師會的關注,但不用過於擔心,雖然修例後物業轉讓程序有所簡化,但屆時會有防偽特徵,有信心在清晰的制度下,阻截欺詐的能力更高。

甯漢豪認同將來運作模式始終有分別,當局需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提供更多指引及「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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