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地政總署在過往3年,接獲198宗有關工廈個別單位的豁免書申請,撇除不獲批或撤回的個案,共有154宗個案獲批或正在處理中。
甯漢豪在指當中有超過一半、即80多個申請,屬免收豁免書費用或以標準收費率計算費用的個案;過往3年獲批的87宗申請當中,有31宗個案須逐個申請評估豁免書費用,包括有3宗個案就費用提出了上訴並正在處理中。
議員吳永嘉關注當局會否考慮拆牆鬆綁,容許業主在不需要申請豁免書的情況下,將單位部分改為工業旅遊用途。
甯漢豪回應,有關問題主要涉及公眾安全考慮。如果一幢仍有工業活動的工廈,只是想將部分單位轉為非工業用途,免收豁免書費用要與辦公室用途有關,而並非在工廈內舉辦展覽。主因是多年前有一些慘痛的教訓,如果在工廈內有火警,有很多公眾人士進出的話,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她指出,目前有措施鼓勵業權人將整幢工業大廈改裝,樓層用途之後可以多樣化,即使位處工業區內,如果消防設施符合規格,部分單位絕對可用作工業展覽。如果未能整幢改裝,目前限制是如果在比較低層的樓層做相關安排,上層需要有隔火層,有關個案要從消防角度才能做得到,從而考慮是否豁免有關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