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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版控煙條例10月施行,電子煙納入「黑名單」

大灣區

深圳新版控煙條例10月施行,電子煙納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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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版控煙條例10月施行,電子煙納入「黑名單」

2019年10月01日 00:00 最後更新:05:20

深圳人請注意,10月1日起,在公交站台、旅遊景點等控煙場所吸煙,最高可以罰500元!

子煙納入控煙管理,此外,在執法上,對於個人違法吸煙的情況,將直接開罰。

電子煙納入控煙「黑名單」

「哥抽的不是普通煙,是電子煙!」有些煙民打著“戒煙神器”的旗號,大力推崇電子煙。但電子煙所謂的“戒煙作用”,卻受到專家質疑。

相關研究表明,電子煙同樣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有害人類健康。世界衛生組織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電子煙。目前,全球已經有42個國家和地區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杭州、南寧市已規定公共場所禁止使用電子煙。

以往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對於電子煙是否屬於控制吸煙的範圍存在一定爭議,而新版《控煙條例》則將電子煙納入吸煙。

根據新版《控煙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吸煙,是指使用電子煙、持有點燃或者加熱不燃燒的其他煙草製品。」,此外在煙草製品的定義上,新版《控煙條例》也明確,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煙草作為原材料生產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製品以及電子煙。”

站台和地鐵口也是「禁煙區」

除了將電子煙納入「控煙」外,在禁煙區域上,新版《控煙條例》也有所加碼。

在室外禁煙場所上,新版《控煙條例》將七類禁煙場所增加至九類。其中,公共交通運輸站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範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列入「禁煙區」,這也意味著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汽車、地鐵、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將全面禁煙。

此外,學校、公園、醫療衛生機構、公園、旅遊景點、體育場館等場所行人出入口外側的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和室外購票區域,也納入「禁煙區」。

「以往,深圳控煙令沒有覆蓋到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排隊等候隊伍,這個區域是空白地帶。但這裏人流量大、人員密集,基本覆蓋所有年齡段人群,尤其是未成年人、孕婦、老年人等,而且這類場所一般等待時間較長,需要提供更好的無煙環境保護公眾健康。」深圳市無煙城市項目技術官員熊靜帆表示,近年來接到較多此類遭受二手煙暴露的投訴,要求將其納入禁煙範圍。

與此同時,為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草製品的影響,新版《控煙條例》也要求「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出入口路程距離五十米範圍內不得銷售煙草製品。」

個人違法吸煙將直接罰款

執法難一直以來是影響執法效果的一大問題,而新版《控煙條例》,則降低了對個人吸煙處罰的門檻。

根據原有《控煙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的,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範圍責令改正,處五十元罰款併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五百元罰款。」。

這也意味著,在執法過程中,即便執法人員發現吸煙情況,但也有煙民以經營者「未經勸阻」為理由逃避處罰。

為此,新版《控煙條例》刪除了「經營者、管理者勸阻」作為違法處罰的必要條件,只要在禁煙場所吸煙,執法人員即可處50元罰款併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500元罰款。

十月中旬開展控煙車輪戰

為了更好的實施新版《控煙條例》。10月中旬,深圳也將開展今年第四次控煙車輪戰。

據悉,本次車輪戰重點關注交通運輸領域,其中包括首次納入《控煙條例》的「公共交通運輸站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範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諸如公交站台等區域,也將成為本次車輪戰的重點控煙範圍。

此外,為了更好的開展控煙工作,9月26日深圳市控煙聯席會議辦公室舉辦《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控煙執法培訓班。

培訓班上,來自全市控煙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區控煙辦、市區衛生監督、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機構控煙工作負責人,市控煙協會以及各區控煙志願者等百餘人參加了培訓。本次培訓班針對新修訂的《控煙條例》和《控煙執法工作指南》進行了詳細解讀。

據悉,本次培訓邀請到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無煙草行動技術官員孫佳妮、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研究員楊傑和上海市松江區健促辦副主任陸雪輝等專家介紹電子煙危害以及城市控煙執法經驗。與此同時,本次培訓還特別邀請到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執法機構對過去執法過程中發生的典型案例進行分享,其中包括「全國首宗向未成年人售賣煙草製品罰三萬案例」和“深圳市公安局網吧首罰三萬元案例”。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與團結香港基金,就香港青年於大灣區創業的挑戰,發表聯合研究報告,並提出10項政策建議。

大灣區。資料圖片

大灣區。資料圖片

研究團隊走訪大灣區6個內地城市,包括廣州、深圳、佛山、東莞、肇慶和惠州的13間粵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與包括於當地創業的人士等95名持份者訪談,透過基礎服務、資源對接、孵化能力及可持續性4方面,分析香港青年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創業的實際情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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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項建議當中,包括推動大灣區香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聯盟,在香港成立服務中心,向香港創業青年提供選擇和入駐基地及公司註冊等服務,並建議兩地雙創基地互推互認機制,為雙創基地初創企業搭建平台,配對公私營機構業務需求。孵化能力方面,報告建議擴大企業跨境徵信合作範圍,允許港青港企透過預期能獲得的政府補貼和獎勵,作為抵押或擔保來獲取銀行貸款,以紓緩現金流不足。而為加強可持續性,報告同時建議,建立制度為私營雙創基地提供資金保障。

大聯盟秘書長、團結香港基金總裁李正儀表示,有關建議措施是希望加強兩地在創業政策方面的合作,從而推動資源共享、簡化創業流程,並培育更多跨境創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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