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四波疫情爆發,情況相當嚴峻。早前有個內地網友回到香港,在家居隔離的第一天就拍片大爆家居隔離諸多漏洞,直指香港是「低能防疫」,話因而明白香港為何會社區大爆發。
內地網友拍片爆香港「低能防疫」,家居隔離如無掩雞籠。
這名網友在影片中話,政府沒有強制性的酒店隔離,只是戴上手環進行家居隔離,而且非常之寬鬆。「我現在在我家隔離,但是我可以在家裡隨便走動,接觸任何人,包括我父母啊,我親戚朋友啊,他是完全沒有規定說你在家裡是不能接觸任何人。」她對比內地,如果在內地進行家居隔離,門會用封條封起來,廁所也要分開使用,但是在香港,這些設施完全是共用的。
因此,一旦家居隔離的人染疫,按照這樣的隔離措施,家人朋友肯定會感染,他們肯定會出去,也就給社區帶來了病毒傳播風險。她忍不住質問:「所以家居隔離的意義到底在哪裡?」
另一個令這名內地網友相當困惑的做法是,對於外來人士,隔離並不是從一入關就開始。香港政府並沒有強制性要求入境旅客要坐專車,或者一定要搭的士,換言之,可以放任入境旅客隨隨便便周圍走,使用包括地鐵、巴士在內的交通工具。
她以自己舉例,由於她回香港的家離口岸特別遠,需要轉好幾次車,所以在回家的3個小時車程內,她已經走遍了港島、九龍、新界,一旦自己帶毒,車上的乘客、遇到的路人、同一部電梯的人都相當高危,等於是這樣的防疫完全沒有任何效果。
網民由內地返港親歷隔離,爆防疫漏洞多。
這樣的做法,後果相當嚴重。如果是從內地這種疫情已經受控的低風險地區入境,可能比較沒有問題,可是,如果旅客來自英國、美國等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按照這樣可以隨便到處亂走的方式進行「隔離」,只要入境旅客攜帶病毒,肯定是傳染了一大堆人。
她說, 這也就解答了為什麼前段時間一天會新增那麼多確診個案,其實完全是因為外國入境的留學生也好,旅客也好,他們都是和內地返港的一樣,只需要家居隔離,回家之前那段路全部都是很自由。特區政府到此時此刻,才去禁美國英國那種危險地區,要求強制隔離。她就相當困惑:「為什麼你早不做晚不做,要現在做呢?!現在做還有意義嗎?」
最後,這位網友就總結話,香港的防疫措施很遲鈍,又很庸,防疫不到位,沒有能力去改變這個事實,香港普通市民是相當無奈。
令她更加無奈的是,回家路上,大家看她戴手環都很怕,擔心她會播毒給他們,她就吐露心聲:「我比你們還要怕好嗎!你看整個廣東省都沒有香港那麼多案例,我真的很害怕回到香港之後中招。」而且自己萬一中招了,可能還要被罵,因為自己是從內地過來的,就會有人說是從內地來傳染給香港人,媒體也會大做文章,趁機抹黑大陸。
睇返日期,這條片拍攝於11月14日,令她沒想到的是,近日香港疫情又急速反彈,她日前在網上大呻:「我隔離都還沒結束,第4波疫情就又來了!!!」
事實上,香港政府不以清零為目標,對入境人士的隔離方式又如無掩雞籠,出現一波接一波疫情的情況,並不是好難預見的事,普通市民真係好無奈。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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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黎作供期間,屢遭3名指定法官質疑其提出的法律知識或掌握的事實有錯,並作出糾正,而黎亦承認自己缺乏法律知識,或辯稱自己僅從報章資訊得出結論,甚至承認自己無知。
直播節目稱官員收「保護費」 法官質疑後改口純為個人揣測
在12月10日的聆訊中, 辯方提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首集,黎在節目中聲稱《香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黎在庭上先聲稱其說法是《香港國安法》條文所寫,惟後又說可能是大律師公會聲明寫,隨即遭法官李運騰糾正,李官指《基本法》不是地方法,是全國性法律;辯方向黎稱「Anyway, I don’t think you have any legal training」(無論如何,我認為你沒有受過任何法律訓練),重申《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national law)。黎聞言問「哪個國家?」辯方指「我們的國家」,黎指「中國」,辯方再指《基本法》非區域法,黎遂稱「OK」。
黎在節目中又提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市民需貪污賄賂有權有勢官員以獲取保障,遭法官杜麗冰質疑,問黎從何得知官員需收取「保護費」來保護市民?黎辯稱中國貪污賄賂官員以獲取保障為事實,他只是說出事實。杜官反駁稱,官員需收取「保護費」的事並非事實,只是黎的猜度或推論,黎改口稱是其個人意見。
法官質疑黎認為七一少人示威 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的證明
12月11日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9日刊出專欄文章,提到「遊行集結是我們應有的憲法權利,但是在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我們以後遊行示威,能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令當權者震驚和令世人矚目的震撼場面」。法官杜麗冰指黎稱已閱讀過《香港國安法》條文,質疑黎在文章稱再沒有人示威,是假設《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同意,因無人再出外示威,2020年7月1日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杜官追問,就因當日少人示威,所以黎認為《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仍堅稱:「我認為是示威的終結」。
黎稱林卓廷被捕受國安法影響 法官質疑未了解控罪混同暴動與國安罪行
12月17日辯方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8月27日的Twitter帖文,並附有相關《蘋果》英文版連結,提及民主黨林卓廷等因涉嫌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動而被起訴,帖文指「邪惡會在香港橫行嗎?」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
辯方再提及黎於2020年8月2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黎指林卓廷等人被起訴,在《香港國安法》下沒有法治,「沒有事實,沒有黑白之分,沒有對與錯」。法官杜麗冰即質疑:「你當時在現場嗎?怎麼會知道林卓廷等人是保護市民?」黎指他當時透過報紙得知,杜官追問是甚麼報章,黎稱從《蘋果》或其他新聞得知。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林卓廷等人是因涉暴動罪而被起訴,並不是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罪行。黎稱不記得,法官質疑「中文寫了林卓廷成為暴動被告」,問黎知不知道他被控暴動罪,黎回答知道;法官續質疑,暴動是《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嗎?黎辯稱不記得他們被起訴什麼罪行或是否與《香港國安法》相關,但無論林是否被控《香港國安法》罪行,他都認為《香港國安法》影響法治,惟承認這是其個人看法。
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12月18日辯方展示2020年7月6日黎Twitter帖文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蘋果》新聞連結。黎承認帖文是他撰寫,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法官李運騰即糾正,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補充這是《普通法》下一貫做法,黎承認自己當時不知道;杜官隨即質疑黎曾聲稱「要向世界說出真相和事實」,為何向世界宣稱「以合理懷疑作拘捕很荒謬」前,沒先向律師查詢相關法例?黎辯稱他以為報紙說的便是對的,他被《蘋果》報道誤導了。
惟黎庭上閱讀《蘋果》報道,發現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法官李素蘭質問「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黎隨即改口稱:「我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我現在看才知道文章沒誤導我」,並辯稱自己剛才只假設自己看過報道而寫了帖文,惟現在才知沒看過。
黎批警方限傳媒採訪「制裁知情權」 法官質疑白宮記招亦非所有傳媒獲邀
12月19日 辯方展示黎於9月25日的Twitter帖文提及「香港制裁公眾的知情權」,並轉發《蘋果》帖文提到「香港警方本周引發了新的爭議,因為其限制只有受『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和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本地新聞機構,才可採訪警方活動。」黎指,《蘋果》新聞中提到政府限制只有「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可報道活動,故限制公眾知情權。法官杜麗冰反問,許多國家都採類似做法,美國白宮新聞發布會亦非每間媒體可到場採訪,會否令美國變成「警察社會」?黎回應指,美國只是限制出席記者會,不會限制報道內容。杜官著黎看清楚相關報道,「(香港)限制去活動採訪,不等於限制報道,你明不明白?」黎即改口稱,自己的理解是只有受認可、獲邀請媒體才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