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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爺:營辦商會將因為助政府派電子消費券所得額外收益 回饋商戶或消費者

博客文章

財爺:營辦商會將因為助政府派電子消費券所得額外收益 回饋商戶或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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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爺:營辦商會將因為助政府派電子消費券所得額外收益 回饋商戶或消費者

2021年04月11日 10:40 最後更新:06月22日 17:29

政府正密鑼緊鼓籌備5000元消費券計畫,今日公布已甄選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協助推行計畫。而當局的目標,是在暑假期間開始接受登記。

陳茂波。資料圖片

陳茂波。資料圖片

財爺陳茂波在網誌上亦講到派消費券的安排,並強調獲甄的營辦商已同意盡量減免本地商戶(特別是中小企)安裝及使用相關支付工具的費用,以及一般常見的手續費。同時,他們會因應各自的運作模式及商業安排,將由消費券所得的額外收益,以不同形式回饋商戶或消費者。

財爺表示,自2月底發表財政預算案後,正全力推進當中的各項措施。其中,為暫時失業人士提供輔助性質財政選項的「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早前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料本月底前可接受申請。

至於另一個主要舉措「電子消費券計劃」,籌備工作亦取得進展,在金管局的協助下,甄選了4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協助推行這計劃,預計在今年暑假接受登記。這四家營辦商是支付寶(Alipay Hong Kong)、八達通(Octopus)、拍住賞(Tap & Go) 、及WeChat Pay Hong Kong。它們現時分別涵蓋3萬至10萬家本地零售、飲食及服務業商戶。

甄選的主要準則包括有關營辦商是否具備相關經驗、相關支付工具的普及度、它們覆蓋的商戶業務性質及範圍等。上述四家營辦商相信已能覆蓋市民日常消費中習慣使用的支付工具。

四家營辦商相信已能覆蓋市民日常消費中習慣使用的支付工具。

四家營辦商相信已能覆蓋市民日常消費中習慣使用的支付工具。

讓計劃有良好的用家體驗是政府的工作目標之一,在籌備、設計及執行計劃時都務求盡力照顧不同用家的需要,以及平衡用家方便、操作穩健度及服務覆蓋範圍等多方面的考慮。

到時將設立一個中央登記系統讓市民以電子方式進行登記。市民如曾登記去年的「現金發放計劃」,部份基本的個人資料將自動載入到申請表格頁面供核實,減省市民輸入資料的時間。

在這四款儲值支付工具中,市民可選定最適切自己消費模式的一款以收取及使用消費券。以八達通為例,市民登記時可沿用手頭上的八達通卡,毋須登記新卡或轉用個人八達通。至於其餘3家均以智能手機為操作媒介的電子儲值支付工具,其電子錢包均以個人名義設立及操作,故日後使用消費券時便更為便捷。
為了防止冒認或盜用身份登記,中央登記系統不接納重複申請。此外,每一張八達通卡或個人電子錢包,都只能與單一登記掛勾,不能重複使用。

至於消費券計劃的其他執行細節,包括發放的期數、每期發放的金額及使用期限等,政府正詳細考慮過去一段時間市民提出的各種不同意見,會盡快敲定當中細節。大原則是讓市民在一段時間內能便捷靈活地使用電子消費券,用於支付本地零售、餐飲及服務商戶的消費,以刺激經濟。

為提升電子消費券的使用便捷度及覆蓋更多商戶,營辦商已同意盡量減免本地商戶(特別是中小企)安裝及使用相關支付工具的費用,以及一般常見的手續費。舉例說,如果商戶直接向營辦商申請收款碼或較簡單的裝置,而非經第三方供應商提出申請,便毋須繳付任何安裝費用。此外,各營辦商亦會因應各自的運作模式及商業安排,將由消費券所得的額外收益,以不同形式回饋商戶或消費者。

電子消費券計劃是向每名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發放總額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計劃規模360億元,估計可為今年的經濟增長帶來0.7個百分點的提振作用。在帶動消費氣氛加快經濟復蘇動力的同時,也有助推動小商戶更積極使用電子支付,讓他們未來能更好把握電子支付發展帶來的商機。

為使電子消費券計劃能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除了須盡快處理好本地疫情外,財爺希望無論是協助推行計劃的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抑或零售、飲食及其他服務業界,都積極籌辦大型的推廣活動,甚至跨界別的優惠,讓電子消費券發揮更大的乘數效應,提振本地的經濟和就業市場。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多間媒體引述接近長和高層消息人士稱,長和暫緩出售巴拿馬兩個港口,下星期不會簽訂任何協議。

長和月初宣布,與美資貝萊德牽頭的財團簽訂原則性協議,出售包括巴拿馬碼頭業務等海外碼頭業務。根據3月4日的協議,4月2日原是長和與貝萊德牽頭的財團,就出售巴拿馬兩個港口正式簽約日期。

《彭博》早幾日亦放風指,長和力爭於4月2日與買方簽定協議。

據了解,下星期不簽約並不意味著交易被取消,而是因為交易的複雜性,仍有重要細節尚待決定。

據大公文匯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表示,依法對長和港口交易進行審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二司負責人回覆查詢時表示,「我們注意到此交易,將依法進行審查,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顯示,反壟斷執法二司,負責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查處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案件,查處未達申報標準但可能排除、限制競爭的經營者集中案件。開展數字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監督執行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和合規工作。

高人話,今次國家部門發聲了,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確認, 正就有關交易,進行反壟斷調查。顯示國家認真對待相關事件,會嚴肅查處交易有無限制航運業競爭的壟斷行為。

高人亦話,過去港澳辦雖然轉發過《大公報》的文章,但始終是轉發媒體的評論,但今次由國家主管部門正式開口,顯見事件的嚴重性 ,有關方面應該好自為之。

媒體引述長和公司消息人士話,將不會如早前傳聞那樣,在4月2日完成交易,未知是否和國家相關部門正在審查交易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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