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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專業界別中一半為指定業界組織負責人 政府高官任當然主席將另外指定成員任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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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專業界別中一半為指定業界組織負責人 政府高官任當然主席將另外指定成員任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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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專業界別中一半為指定業界組織負責人 政府高官任當然主席將另外指定成員任選委

2021年04月13日 21:19 最後更新:04月15日 18:39

按照以往的慣例,普通政府公務員可以參選選委,例如一些公務員工會都派代表參選,但有四類敏感職位人士,不得參選,包括政治任命的高官、首長級公務員;政務官(AO);新聞官(IO);警察。

而新的選舉條例中,專業界別10組中,每一組30名選委中有一半是由指定業界團體負責人擔任或提名產生,這些團體中不少是政府的諮詢委員會,例如,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中指定選委包括了社區參與綠化委員會主席、 消防安全條例諮詢委員會主席、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主席、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等。

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是發展局局長擔任

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是發展局局長擔任

其中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是發展局局長當然出任,社區參與綠化委員會主席是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當然出任,消防安全條例諮詢委員會主席就是負責強制驗樓的屋宇署助理署長出任,他們3人都屬於4類不能出任選委的敏感官員。根據條例規定,官員自己不會出任選委,會指定相關組織的成員做當然選委。

社區參與綠化委員會主席是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當然出任

社區參與綠化委員會主席是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當然出任

而其他專業界別中的一些當然成員,也可反映出,泛民在專業界別的優勢將大幅削減,指定選委中可以說都是社會精英賢達,例如港大李嘉誠醫學院院長梁卓偉會因職位當然出任選委,但如果要選舉,他們大數都不會去參選,今次政改吸納他們加入選委行例,也是能較全面地反映業界的情況。

社福界指定選委包括: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執行委員會主席、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主席、社會服務發展研究中心理事會主席、東華三院董事局主席、保良局董事會主席、仁濟醫院董事局主席、博愛醫院董事局主席、仁愛堂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九龍樂善堂常務總理會主席、新家園協會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無國界社工有限公司董事會會長、香港義工聯盟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工聯會康齡服務社理事會主席、勞聯智康協會有限公司執行委員會主席、香港島各界社會服務基金會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

醫護界指定選委包括:醫院管理局主席、菲臘牙科醫院管理局主席、香港醫務委員會主席、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主席、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主席、香港護士管理局主席、香港助產士管理局主席、輔助醫療管理局主席、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主席、脊醫管理局主席、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院長、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院長、香港紅十字會秘書長、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理事會主席、醫療輔助隊總監。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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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黎作供期間,屢遭3名指定法官質疑其提出的法律知識或掌握的事實有錯,並作出糾正,而黎亦承認自己缺乏法律知識,或辯稱自己僅從報章資訊得出結論,甚至承認自己無知。

直播節目稱官員收「保護費」 法官質疑後改口純為個人揣測

在12月10日的聆訊中, 辯方提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首集,黎在節目中聲稱《香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黎在庭上先聲稱其說法是《香港國安法》條文所寫,惟後又說可能是大律師公會聲明寫,隨即遭法官李運騰糾正,李官指《基本法》不是地方法,是全國性法律;辯方向黎稱「Anyway, I don’t think you have any legal training」(無論如何,我認為你沒有受過任何法律訓練),重申《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national law)。黎聞言問「哪個國家?」辯方指「我們的國家」,黎指「中國」,辯方再指《基本法》非區域法,黎遂稱「OK」。

黎在節目中又提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市民需貪污賄賂有權有勢官員以獲取保障,遭法官杜麗冰質疑,問黎從何得知官員需收取「保護費」來保護市民?黎辯稱中國貪污賄賂官員以獲取保障為事實,他只是說出事實。杜官反駁稱,官員需收取「保護費」的事並非事實,只是黎的猜度或推論,黎改口稱是其個人意見。

法官質疑黎認為七一少人示威 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的證明

12月11日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9日刊出專欄文章,提到「遊行集結是我們應有的憲法權利,但是在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我們以後遊行示威,能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令當權者震驚和令世人矚目的震撼場面」。法官杜麗冰指黎稱已閱讀過《香港國安法》條文,質疑黎在文章稱再沒有人示威,是假設《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同意,因無人再出外示威,2020年7月1日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杜官追問,就因當日少人示威,所以黎認為《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仍堅稱:「我認為是示威的終結」。

黎稱林卓廷被捕受國安法影響 法官質疑未了解控罪混同暴動與國安罪行

12月17日辯方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8月27日的Twitter帖文,並附有相關《蘋果》英文版連結,提及民主黨林卓廷等因涉嫌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動而被起訴,帖文指「邪惡會在香港橫行嗎?」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

辯方再提及黎於2020年8月2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黎指林卓廷等人被起訴,在《香港國安法》下沒有法治,「沒有事實,沒有黑白之分,沒有對與錯」。法官杜麗冰即質疑:「你當時在現場嗎?怎麼會知道林卓廷等人是保護市民?」黎指他當時透過報紙得知,杜官追問是甚麼報章,黎稱從《蘋果》或其他新聞得知。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林卓廷等人是因涉暴動罪而被起訴,並不是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罪行。黎稱不記得,法官質疑「中文寫了林卓廷成為暴動被告」,問黎知不知道他被控暴動罪,黎回答知道;法官續質疑,暴動是《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嗎?黎辯稱不記得他們被起訴什麼罪行或是否與《香港國安法》相關,但無論林是否被控《香港國安法》罪行,他都認為《香港國安法》影響法治,惟承認這是其個人看法。

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12月18日辯方展示2020年7月6日黎Twitter帖文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蘋果》新聞連結。黎承認帖文是他撰寫,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法官李運騰即糾正,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補充這是《普通法》下一貫做法,黎承認自己當時不知道;杜官隨即質疑黎曾聲稱「要向世界說出真相和事實」,為何向世界宣稱「以合理懷疑作拘捕很荒謬」前,沒先向律師查詢相關法例?黎辯稱他以為報紙說的便是對的,他被《蘋果》報道誤導了。

惟黎庭上閱讀《蘋果》報道,發現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法官李素蘭質問「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黎隨即改口稱:「我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我現在看才知道文章沒誤導我」,並辯稱自己剛才只假設自己看過報道而寫了帖文,惟現在才知沒看過。

黎批警方限傳媒採訪「制裁知情權」 法官質疑白宮記招亦非所有傳媒獲邀

12月19日 辯方展示黎於9月25日的Twitter帖文提及「香港制裁公眾的知情權」,並轉發《蘋果》帖文提到「香港警方本周引發了新的爭議,因為其限制只有受『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和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本地新聞機構,才可採訪警方活動。」黎指,《蘋果》新聞中提到政府限制只有「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可報道活動,故限制公眾知情權。法官杜麗冰反問,許多國家都採類似做法,美國白宮新聞發布會亦非每間媒體可到場採訪,會否令美國變成「警察社會」?黎回應指,美國只是限制出席記者會,不會限制報道內容。杜官著黎看清楚相關報道,「(香港)限制去活動採訪,不等於限制報道,你明不明白?」黎即改口稱,自己的理解是只有受認可、獲邀請媒體才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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