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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秋北撰文呼籲助年輕人認識歷史真相 重新與國家民族同行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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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秋北撰文呼籲助年輕人認識歷史真相 重新與國家民族同行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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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秋北撰文呼籲助年輕人認識歷史真相 重新與國家民族同行共進

2021年05月04日 12:12 最後更新:12:18

今日是五四青年節,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撰文《還我香港青年!——愛國愛港才是香港青年立身之本!》,回憶令中國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五四運動」,以及胸懷報效祖國、拯救民族危難的革命青年。

文章感歎,「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中華青年從古至今都有強烈的家國情懷,香港地亦從不缺少革命火種。然而,香港未經去殖卻已「回歸」,20幾年來,香港年輕人仍未學會做香港的主人、國家的主人,甚至在過去幾年,部分年輕人被反動勢力影響、鼓動,衝上火線導致前途盡毀,令人心痛。

青年之失正是家國之痛。吳秋北呼籲,要讓香港年輕人認識歷史真相,重新接續中華民族血脈健康成長,與祖國同行共進。他表示香港處於一個不平凡的時代,世界終究是年輕人的,我們幫助青年成長,成長為國家和民族的棟梁之材,就是對歷史最好的交代,就是對「五四」先賢的告慰。

文章全文如下:

《還我香港青年!——愛國愛港才是香港青年立身之本!》

吳秋北

工聯會會長、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是日五四,壯哉青年!偉哉革命!美哉青春!

百餘年前的1916年,中國最早的馬克思主義者,中國共產黨主要創始人之一,27歲的李大釗先生,在其發表於《新青年》雜誌的文章《青春》裡,向國人提問,「人類之成一民族一國家者,亦各有其生命焉。有青春之民族,斯有白首之民族,有青春之國家,斯有白首之國家。吾之民族若國家,果為青春之民族、青春之國家歟,抑為白首之民族、白首之國家歟?」當時的中國,正處於軍閥統治,積弱落後,列強侵略,政權更替,民不聊生。人們渴求拯救中華民族的新思想、新道路。這是一篇喚醒時代,令無數青年覺醒的文章,為隨後的「五四運動」吹響了衝鋒號,偉大的革命由此孕育。

「五四運動」後兩年,中國共產黨成立。可以說「五四」及新文化運動為中國共產黨的成立作了思想和人才的準備,也因而令中國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今年剛好中國共產黨建黨100週年。9,191.4萬名黨員,青年黨員超過總數三分之一。百年大黨正青春,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華民族充滿活力,奮發圖強,正要在不久的將來,實現無數仁人志士,當年的愛國青年追求的中華民族偉大複興。這是對革命前輩建設「青春之國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類,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理想的新時代迴響。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中華青年從古至今都有強烈的家國情懷。始終將個人命運置於國家興衰之中,正所謂國之不存,民將焉附。近代以來,即便是那些戰火紛飛年間留學海外的有識青年,也是胸懷報效祖國、拯救民族危難之使命。有血性的青年大有人在,他們不屑苟活。這便是中國革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偉大生命力——中華兒女,復興中華,生為人傑,死為鬼雄!

香港地從不缺少革命火種。20世紀初林昌熾等三位青年便成立馬克思主義研究小組和共產主義青年團。及後更有兩場大規模的工人運動——香港海員大罷工(1922年),省港大罷工(1925年),即是香港工人運動的先鋒,培養出無數的革命青年,成為中國革命的延續與支撐。包括後來發生的1967年反英抗暴運動,是為勞工權益而戰的愛國工運,也是反帝反殖的革命。在港英殖民統治話語壟斷和時代迷霧的遮蔽下,現今年輕人甚少關心真正的歷史,一切都碎片化、口號化。香港現在未經去殖卻已「回歸」,廿多年來未能培養青年更多的國民意識身份認同便不奇怪。所以身為一個中國人,仍將今日「一國兩制」下的特區政府與昔日殖民政府相類比,也不能全怪青年的無知。香港的部分年輕人顯然對主權、政權於國民的意義未有理解,也還沒學會做香港的主人、國家的主人。這認識歷史真相的課要補,青年重新接續中華民族血脈才能健康成長。

一場具有生命力的民主革命,不會是違反民意、損害人民利益、生造出來的顛覆與動亂;被外力設計、操控、煽惑的顛覆與暴亂結果只能是可恥的失敗。2019年的修例風波,被反對派冠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之名,試圖掩蓋顏色革命的本質。即便香港因資本壟斷造成的諸多深層次矛盾亟待解決,那也是尋求更好發展的問題,何須煽動群眾癱瘓政府、顛覆政權?何來深仇要置諸死地而後快!當其矛頭直指中央政府,中共政權,並輔以黃媒黑記的誤導和弄虛作假新聞,其性質便不再簡單——那邪氣沖天、本土反對派勾結西方反華勢力便暴露無遺。

今日反思整場運動,沒有贏家。而其中最令人心痛的,仍然是受到誤導,捲入其中的熱血青年。熱血何辜?!魯迅先生不也說,中國的青年要擺脫冷氣?然而我們真正要問,香港部分青年為何將自身置於國家對立面,飛蛾撲火般要香港與祖國分離,甚至脫離中華民族。試問這斷了民族血脈的「熱血」,會是甚麼顏色?下場只有潰敗和滅亡。

到底是誰閹割了香港青年的民族意識,偷走了香港青年的中國魂魄?是近代崇尚洋務的自卑思想,還是百餘年殖民統治歷史的傷害?香港的教育自詡自由、辯證,實則早就被西方思想挾持,無限抬高西方思想,去民族化、自我矮化、喪失自尊、自取其辱。追求先進沒有錯,然而何為先進,何為落後絕非千古不變,需要不斷審視與判斷。香港雖回歸快24年,教育仍在一代又一代地殖民統治香港青年。從西方勢力香港代理人黃之鋒在2011年成立學民思潮反對國民教育開始,2014年非法佔中,2016年旺角騷亂,2019年的修例風波,香港部分青年人在渾然不知的情況下,被反動勢力有計劃、有目的地洗腦,操控,訓練,前赴後繼衝上火線,走向犯罪,前途盡毀。然而青年是國之將來,民族之希望。青年之失正是家國之痛。這歹毒計劃分明就是要滅我中華。躲在青年身後的西方勢力居心叵測,那些綁架青年的香港反對派才更是千古罪人,罪無可恕!

截止2020年底,因返修例事件被捕的10,200人中,4成是學生。這些誤入歧途的青春少年,實際上是在為反對派的惡行埋單。而除此之外的每一個香港青年,無論是參與運動的,還是冷靜旁觀的,相信2019年的夏天、悔不當初的青春歲月,都會是他們終生抹不去的記憶,必將消耗一生去不斷反思和消化。那成為民族罪人的,必永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最後,贈與青年朋友幾句感悟:當你有所懷疑時,就去學習;當你深信不疑時,記得學習。學習探索和思考,學習不一定會給你答案,甚至會增添迷惘,但是學習可以讓你冷靜,也會令你奮發。香港正在經歷一個不平凡的時代,世界終究是年輕人的,我們幫助青年成長,成長為國家和民族的棟梁之材,就是對歷史最好的交代,就是對「五四」先賢的告慰。

中華雖古國,其命維新;中華民族天不能死,地不能埋!人類的希望和未來必在我中華!願我香港青年覺醒!

願社會共同呼喚:還我香港青年!

願香港青年與祖國同行共進!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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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最精彩的庭審 法官與黎對答全面睇

2024年12月18日 20:41 最後更新:20:5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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