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一研討會指出,期盼大家揪心的住房問題必將得到極大改善,將告別劏房、籠屋。筆者所屬的政黨最近就《施政報告》提出建議,其中一點就是建議政府全面審視超過一萬六千公頃的「綠化地帶」(下稱綠化地),尋找公營房屋用地。特區政府曾估計,只要發展百分之一綠化地,就可提供約八萬九千個房屋單位;筆者認為,若特區政府能夠發展百分之三的綠化地,就可提供接近二十七萬個住宅單位,至少能夠容納六十萬至七十五萬人居住,對解決「房屋荒」極有裨益。
  所謂「綠化地帶」(綠化地),主要為市區或已發展地區外圍的斜坡和山坡,發展它們的難處,在於部分臨近郊野公園,要發展它們阻力較大。在本港,「由生地變熟地」的過程需時,一個大型項目隨時要用上十一年至十四年不等;至於在各市區或已發展地區旁的綠化地,要發展起來就更困難,因為政府既可能遇到司法覆核挑戰,其改劃申請亦可能被城規會否決;故此,要發展綠化地,比發展一般「生地」難度更高。
  要有效且迅速地開發綠化地以至其他「生地」,首先必須有一套精簡的城規程序,筆者所屬的政黨建議,政府應精簡城規程序,包括減省制定規劃概念圖的程序、刪減重複的公眾諮詢以至優化城規運作等;筆者認為,本來需要十幾年規劃、發展土地的時間,其實可以縮減一半。
  解決了城規等程序問題,政府則要對綠化地進行全面審視。根據政府一八年的文件,全港有超過一萬六千公頃綠化地,撇除交通運載力不足的地區例如北區,其他地區如沙田,有超過一千三百公頃綠化地;另一地區如荃灣,有超過一千二百公頃綠化地,若在不同地區找到更多可供發展的綠化地,將對解決「房屋荒」有極大幫助。
  以沙田為例子,在政府之前物色的約二百一十幅具房屋發展潛力的用地中,沙田至少有七幅土地建議由綠化地改劃為房屋,除了馬鞍山其中一塊地遭城規會否決改劃,其餘大約六幅土地已成功改劃,總面積約為六點二公頃的土地,共提供約五千六百個住宅單位。在沙田,現時會發展的綠化地只佔當中少數,該區的綠化地是否還可以繼續開發?該區有四條行車隧道,又有東鐵線、屯馬線以至將會開通的沙中線過海段,若能進一步開拓土地,將來的新房屋,就較容易有適當的交通及基建配套。
  現時特區政府正推展「明日大嶼」填海等拓地計畫,問題在於,這還不足以應付本港未來或達九千公頃的土地需求。筆者建議特區政府以「三部曲」開發綠化地,第一步是全面研究全港綠化地及重點研究附近有交通配套的綠化地;第二步是從中找出有「發展空間」的綠化地;第三步則是配合簡化城規程序,盡快推展綠化地建屋計畫。只要特區政府能真正做到多管齊下,要解決土地房屋問題,就只剩下時間問題。
  梁熙(民建聯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