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香港搞了24年民主,解決了什麼問題?

博客文章

香港搞了24年民主,解決了什麼問題?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香港搞了24年民主,解決了什麼問題?

2021年09月21日 18:46

選委會選舉在沒有吵鬧聲中結束。泛民自己拒絕參與選舉,之後又批評這次選舉結果是「清一色」。但清一色又有什麼問題呢?過去香港實行五顏六色的民主制,回歸24年,民主越搞越多,到底是解決了問題、還是製造了問題?不妨看看香港政治、民生、經濟的有什麼問題。 

第一、    政治上最大的問題是動亂與失效。在我讀大學的年代,學者話「匯豐、怡和和賽馬會管治著香港」,社會的權力被富裕階層壟斷了。政制改革的原本假設是香港實踐民主制後,會增加了普羅市民的參與,打破財團的壟斷,令社會變更加公平,並可以消除草根階層激進反對的根苗,令政府可以更加高效運轉。

不過,理想很豐滿,現實極殘酷。回歸24年政制不斷開放,但帶來的卻是動亂和失效。爭取民主由一種為追求良政善治的手段,變成民主本身就是目的,民主變成神聖不可侵犯的圖騰。政府每次提出檢討政制,希望進一步發展民主,都會觸發更大的動亂。在議會上未佔多數的反對派,為了擴大其權力,就用拉布等各種方法癱瘓政府,令管治失效。民主沒有解決問題,更製造大量問題。爭取民主的過程,變成問題本身。

過去一年,反對派不參加延任的立法會,議會忽然變得高效無比,在一年之間,通過了24條法律草案、通過3100億元的撥款,將因拉布而積壓多年的撥款項目快速通過,令到政府施政的效率一下子大幅提高。議會清一色,不再有混亂,提高了效率。

第二、    民生最大問題是高樓價。香港搞了24年民主,樓價是升了還是跌了呢?猶記得回歸之前,香港市區樓價幾年內由每方呎4000多元,到1997年炒上1萬元。港英政府為了平抑樓價,在1997年一年推出3萬個居屋單位,如果港英政府當年沒有狂推居屋,恐怕97年樓價可能已經升到2、3萬元。1997年,民主黨的李永達上街遊行,說香港人已變成「無殼蝸牛」。

24年過去,香港民主了,但樓價失控了。議員們通過一條又條減少供應的法例,市區樓價由97年的1萬元高峰,升到3萬元,去到一個正常人負擔不起的水平。我上網搜索究竟有什麼團體曾反對過高樓價,結果只找到「愛國工會」曾發聲抗議,其他的政黨、特別是反對派政黨,對高樓價問題視若無睹。香港政黨的「離地」,已經去到一個驚人地步,是無能還是有利益呢? 所以,將民主看成萬金油,以為越多民主,就能夠解香港所有的問題,簡直就是一個笑話。我的經驗是越多民主樓價越貴。

大家見到星期一新一屆選委會選出前後,有傳聞阿爺約見地產商,說要解決香港高樓價的問題,主要地產股暴跌超過一成。香港過去哪一次民主選舉,選完之後樓價會下跌的呢?香港的民主鬥士,面對捱貴樓的市民,應該無地自容。

第三、經濟缺乏發展前景。2020年底,香港人均本地生產總值達46330美元,香港經濟已進入高原狀態,要尋找新增長點已經非常困難。幸運的是,香港處於內地高增長的巨大引擎旁邊,香港只要加強與內地融合,水漲船高,理論上「扯著衫尾」也可以找到新的出路。但反對派骨子裡就是反共,推動港獨思想,全面排拒內地的一切,在經濟上,鼓動年青人抗拒與內地融合。香港本應要搶生意,卻變成揀生意,揀飲擇食,自斷出路。

香港回歸後搞了這麼多民主,不但沒有解決到政治、經濟和民生上的什麼問題,反而製造出重大問題。所以,說解決香港的問題的方法是要有更多民主,其實是只是一個循環論證。

當爭取民主由手段變成唯一而終極的目標之後,所有的討論已經變得非理性。要解決香港問題,只能跳出「民主萬金油論」的邏輯了。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要重罰非法行乞

2024年12月23日 18:35 最後更新:18:57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