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工讀女學生受女性朋友邀請,到尖沙嘴夜店消遣,喝到爛醉如泥「斷片」,其後由初次見面的21歲男子送她到油麻地時鐘酒店休息。女學生回家洗澡後,感到下體「扯住扯住痛」。女友人事後提醒她買避孕丸,她才恍然大悟被強姦,於是報警求助。男子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王錦鴻被控於2019年7月17日,在油麻地登打士街2-8號百佳酒店內,強姦女子X。X今在屏風後作供,控方案情指出,前年7月16日晚上,X與女友人Maggie一同到尖沙嘴嘉芙中心飲酒,及擲飛鏢消遣,後來Maggie中途離開,剩下X與被告二人。
庭上播於數條百佳酒店閉路電視畫面,根據主控描述,拍攝到X「攤在地上」,要由兩名男士行樓梯抬X上房間,其間X的上衣拉高,露出上身內衣。但對於這些情況,X一概說不記得。
X作供稱她一醒來,發覺自己躺在床上,身處在陌生的房間內,「 見到Maggie的朋友坐在我側邊」,當時X只身穿內衣褲,X向王問及為何在房內,「佢話我飲醉咗,唔知我住邊,所以送我過來」,其後王又說,「佢話好辛苦先搬我過來,我好重,我覺得唔知點算好,好似打擾了他」。X又指因為「冇晒意識」,所以問過王「有沒有特別事情發生過」,惟王沒有回答。
下午X回家後,沖涼期間,她發現手腳和胸部有瘀傷痕跡,「下體有啲唔舒服,好乾,扯住扯住痛」她收到Maggie whatsapp截圖,內容是王叫Maggie提醒X買避孕藥,X大表驚訝,「我唔知發生乜事,我問佢喺咪講笑」,後來Maggie約X出來,並交給她避孕藥,二人商討後,決定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