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不斷進步,但不同程度的虐兒個案,幾乎天天在全球每一角落上演。在香港,近年一宗接一宗的虐童慘案不斷發生,嚴重者甚至釀成死亡悲劇,每一宗個案都令人髮指。去年「童樂居」事件再次喚起香港各界對虐兒問題的關注,並揭示虐兒情況非只在家庭中發生,甚至已蔓延至社福機構。致力關注虐兒問題的黃翠玲,過去12年於防止虐待兒童會工作,見盡大大小小的人間悲劇。雖然每次遇到新個案,總為她帶來無限傷悲和無奈,但她總會以「危中有機」的心態應對,做好倡議工作,盼藉訂立並改善現有或新修政策,杜絕虐兒慘案再發生。
回顧近年,香港接連發生多宗虐兒個案,例如2018年的屯門虐殺女童、本地保母虐打少主案、休班警虐兒案等,以至香港保護兒童會幼童留宿院所「童樂居」,被市民目擊並揭發有職員涉嫌虐兒一事,後來甚至爆出多名職員牽涉其中。每一宗案件都讓人觸目驚心,全城嘩然。
這些令人聞者傷心的案件,大部分於去年進入司法程序,正在審理之中。然而,上述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各類型不同程度的虐兒案,在近年多得不能盡錄,「我們要做好的是預防,案件其實一宗也嫌多」,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堅定的說。
高中拜訪機構 被虐兒案剪報撼動
今次邀請黃翠玲專訪,她曾有推卻之意,因為很多建議和感受,她已在早前的電台訪問及報章媒體中回應和表達。她坦言,每次有虐兒案發生,傳媒前來找她回應,自己總是百般滋味在心頭,「不希望大家每次找我,都是因為一些傷心事件發生,希望更多找我討論政策研究或推動。」
服務防止虐待兒童會12年的黃翠玲,見盡不少人間悲劇。1978年,10歲女童黎淑美嚴重受虐待一事,轟動一時,一群熱心人遂組織起來,成為防止虐待兒童會的雛形,後於80年註冊成法定非政府機構,並在兩年後於彩雲設立辦事處。當時仍是高中生的黃翠玲,正正在這個「彩雲年代」,初次接觸防止虐待兒童會,從此展開雙方的緣份。
笑言是60後的她,當年為了一份功課,親自拜訪彩雲辦事處,她至今仍記得當時的所見所聞。她說,辦事處存有不同虐兒個案的剪報、資料、圖片等,這些那些,通通都震撼了當時還是高中生的她,此前她的生活中,從未遇過如此不幸的事件,這次入行前的「初體驗」,也靜靜地埋在她的心內。
調查虐兒個案 驚見滿背傷痕
擔任總幹事一職前,黃翠玲曾任職小學和夜校老師,後來從事性教育工作,於教育界打滾了十數年。直至09年,黃翠玲轉換軌道,投身社福界,由防止虐待兒童會的計畫社工做起,於2017至18年間擔當總幹事一職。然而,她的服務對象從來離不開兒童。
談到剛剛轉行時,黃翠玲分享了一段至今仍難以釋懷的片段。當時她主要負責調查求助個案,不時需要夥拍同事,登門拜訪求助者家庭,與他們進行家訪及調查評估。她憶述,當年曾經接觸一名被家人暴力虐打的兒童,其傷痕並不在他的面部和手腳,而是全烙在背部。
「把兒童送到醫院時,醫生掀起他的衣服始發現,其背後有幾十條新新舊舊的傷痕。」對於當時仍是社福界新鮮人的黃翠玲來說,最為震驚的是,雖然受虐兒童當時還能清楚交代事情經過,惟同住家人仍拒絕相信,直至看到他那被劃花的背部,始發現兒童一直受盡苦頭。
「然而不只是心理上的傷痕,身體上的傷痕其實也可以隱藏」,「如果繼續隱藏,當中造成的傷害有多大?難道要等到發生致命事件嗎?」黃翠玲認為,這些個案及隱傷或只屬冰山一角,更多隱藏的個案或仍潛伏在不同社區之中,盼更多照顧者及家人敢於為受害兒童發聲,勿讓慘劇再度發生。
盼立法確立保護兒童機制
提到近來社會接連發生的虐童慘案,黃翠玲形容一切就像輪迴,「事件曝光了,隔數年後進入司法程序,然後又有新案件發生。」她指,要杜絕虐童事件輪迴,唯有在政策上不斷改進及修正,目前最重要的,是預防施暴行為發生,期盼社會各界以兒童最佳利益為重。
自2018年屯門5歲女童遭虐殺個案曝光,政府已從多方面措施入手保護幼童,例如引入在學前單位提供社工服務先導計畫、修改幼稚園的缺課申報機制等。黃翠玲指,這一系列的舉措,對於兒童權益以及保護兒童的議題上,稱得上是新的里程碑,並有加強空間,她盼望料於年內立法的「沒有保護罪」等,可盡快通過,進一步確立保護兒童的機制。
對於近來全城關注,令人髮指的「童樂居」虐兒事件,她深感痛心及遺憾,並感到詫異,認為於兒童院舍工作的員工需要更多培訓,而非只考獲社署認可的幼兒工作員資格。黃翠玲指,舊有培訓中列明不可體罰,惟她質疑在保護兒童方面的培訓是否足夠,建議相關團體及機構,制訂內部政策、行為守則,以及處理投訴機制等。惟她樂見,香港保護兒童會及後的反應,盼有關事件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