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兩岸關係下,中國大陸和台灣互遣通緝犯或偷渡犯的「金門協議」,在有關協議近乎停擺超過2年,台灣移民署本月5日起重啟專案,並以4架班機遣送21名大陸偷渡犯回內地,其中包括自稱「民運人士」的胡海波。
胡海波生於1982年,湖南衡陽人,自稱「民運人士」。根據參與援助胡海波的台灣人士表示,胡海波於2013年就協助中國工人維權運動,並在網路媒體「權利運動」擔任編輯義工,進行新聞採訪與時事評論;相關援助人士說,胡海波曾於2014年赴香港採訪運動佔中運動,並於2019年參加香港反修例運動聲援示威者。
2020年7月《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胡海波在社交平台Twitter批評《港區國安法》,遭到警方告誡後決定投奔所謂「自由台灣」,同年9月25日晚間從廈門抵達金門。上岸後,胡海波隨即表明自己是中國大陸異見分子,希望尋求政治庇護,然而,等待他的卻是高雄收容所的收押。
胡海波向傳媒表示,原本以為抵達台灣本島後會移到民間機構,殊不知被送到高雄收容所,自覺受騙。他聲稱,曾以絕食方式抗議,第一次絕食至第5天,即2020年11月18日,有民間團體介入協調,台灣政府代表承諾,願意協助他轉往其他國家或地區尋求政治庇護,但需時半年準備。
胡海波批評,台灣最終未履行承諾,導致他在高雄收容所受到非人道待遇,包括上了手銬、用槍抵住頭、禁止看電視等,覺得人性尊嚴已蕩然無存,於是第二次進行絕食抗議,甚至以吞食異物的極端手段。他感慨說,因為看到蔡英文慷慨激昂的演說,蔡英文更公開聲明,會支持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民主鬥士,並願意提供來台協助,讓他萌生一絲希望,台灣帶給他一線生機,沒想到來到台灣後,事與願違。
台灣媒體《風傳媒》引述當地人權團體稱,台灣這幾年來對中國大陸異見人士的處理態度「非常消極」:「既不會立即遣返,也不會給居留權,基本上就是讓他們餓不死,但他們什麼也不能做,也無法工作,所以很多人待不下去就回到中國大陸,或自行尋求團體幫忙前往第三地。」也有專家分析,因為台灣沒有明確的政治庇護法律,比如《難民法》,台灣在審核中國大陸異見分子並辨識其真假身分曠日廢時,且庇護制度仍不夠完善。
另一台灣媒體《聯合報》則援引政界人士指,胡雖自稱聲援香港反修例運動,「但不是參加一場遊行就是反送中」,香港方面也無人熟知胡,事跡難確認;原先還有人權團體願為胡作保,進行替代保護收容,但後來人權團體也紛紛走避,對胡有很多抱怨和質疑。
而事實上,民進黨政府早就被斥口惠而實不至,例如,台灣當局近年收緊的移民政策,例如台灣去年就修改了《港澳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辦法》),非香港出生或在大陸出世、年紀大和低學歷港人,基本上很難獲得台灣當局批准移民。今年6月,又增加要求申報是否曾在港澳政府部門任職且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港澳政府。
胡海波事件給外界的觀感是,投奔「自由台灣」卻失去自由,「反送中」人士被蔡政府親手「送中」。難怪就連民進黨立委蔡適應也忍不住勸說,台灣政府應暫緩遣返那些因人權、政治、信仰遭害逼而來台尋求協助者較好。未來會否有第二,第三,甚至更多個「胡海波」被蔡英文出賣?一切留待時間驗證。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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