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接獲線報,將4名計劃逃離香港的被通緝人士拘捕,其中一人是2019年於荃灣遭警察開槍射中左胸、及後被控暴動的學生曾志健。警方因而揭發一個操控潛逃人士的團夥。
這4個在2019年涉及暴動案件的年青逃犯,年齡介乎16至24歲,他們被捕時長髮披肩,身型消瘦,過去兩年,可謂歷盡人間滄桑。
按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發表的案情,整件事是咁的。
1. 游說棄保。這4個潛逃人士在2019年涉嫌犯了暴動等罪行,2020年被告上法庭。期間有社交頻道成員接觸4人,游說他不要認罪,棄保潛逃,過程中要他們預繳大筆費用。
2. 不人道藏匿。團夥安排4人在荃灣等地區的工廈倉庫內,沒有窗戶,不見天日。一年多期間,他們被轉移過3個藏身地點,但只把他們放在紙箱內像貨物地轉運,他不獲告知目的地。在躱藏初期還有人定時送食物給他們,到後期根本沒有人送食物,他們要用自己僅的積蓄買乾糧,而藏身地點的租也沒有交。
3. 低能潛逃。相關團夥並沒有安排4人做什麼有意義的潛逃。《蘋果日報》2020年12月在曾志健沒有上庭後,隨即刊出曾志健的訪問,指他已「安全逃亡」。當時曾志健又提到,他聯同鍾翰林和另外3名示威者,當年10月,在英國港人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的協助下,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惟早到10分鐘的鍾翰林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其餘4人擾攘半晝,一度成功進入領館,以為「有救」,但領館職員最終以「無法幫忙」為由,要求4人離開。曾志健形容自己似被「出賣」。
事後看來,相關團夥在《蘋果日報》配合下,發放曾志健已離港的假消息,想誤導警方。而該團夥搞來搞去,只安排了曾志健等人去硬闖美領館。恐怕他們不知道,要美領館收留異見份子,要先作好安排,不是話入就入。
搞了兩年,團夥今次亦安排一隻航速最高可達30海里快艇去協助4人偷渡,即使能夠出海,也難逃中國海警追截吧。不過從團夥的角度,送走了4人,無論是被港警拘捕,被大陸截獲,都是一種解脫。
4. 志在騙財。這4人向團夥付了40多萬,團夥還操控他們拍片眾籌,在那種籌錢很易的年代,真是搵數以百萬不難。這真似一門很好的生意。難怪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話,這個團夥在「吃人血饅頭」。
人蠢無上限。以曾志健為例,被控暴動罪,會坐多少年監呢?
以一般暴動罪判刑3、4年計,以4年算,他本來聲言認罪,減刑三分之一,判3年。實際上坐監有假放,再扣減假期,坐2年多就可以出來。若他早早認罪,已差不多刑滿,又是一條好漢,可以重新做人。
寄語犯了罪的年青人,認罪服刑,可以更新。不用花幾十萬,潛逃兩年,變成賣豬仔,過足兩年非人生活,擔驚受怕,這又何苦呢?
盧永雄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