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大教授應該逃離英國

博客文章

大教授應該逃離英國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大教授應該逃離英國

2024年12月19日 18:30

「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最近向懲教署署長申請減免刑期被拒,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最後亦被否決。

根據《監獄規則》的修訂,懲教署署長認為沒有證據令他信納減免馬俊文刑期不會不利於保護國家安全,無法確定提早釋放馬俊文,他會否再次觸犯國家安全罪行,所以拒絕減免他的刑期。而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經考慮後,認為不存在程序不公,駁回覆核。

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現已移居英國,他在報章上撰文,評論「第二代美國隊長」司法覆核案。文中亦引述犯人馬俊文的心理評估報告,指犯人性格內向,缺少朋友,生活單調,亦沒有明顯的生命目標,但沒有任何重大的心理或學習困難。至於對所犯的罪行,馬俊文沒有明顯的悔意,亦曾在獄中寫上具煽動性的標語,因此被隔離數月。在他向署方申請的申述中表示,「我明白到現今香港的環境已無法反抗,惟有接受現實」。

陳文敏評論說,若考慮條件是可否有足夠證據顯示馬俊文提前獲釋「會不利國家安全」,他認為對馬俊文較中肯的評估是,這些證據模稜兩可,未必能確立這樣的結論。然而在《港區國安法》下,考慮條件是這些證據是否足以排除囚犯若獲減刑會「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將問題變成一個負面的條件,結論便完全改變,這是令人感到不公的地方。

可以從幾個角度分析有關問題。

第一,    概念的扭曲。懲教署署長根據犯人在獄中的行為,判斷他出獄後有沒有重犯的可能性,決定是否酌情給行為良好的服刑囚犯提早假釋,這是一個行政當局的酌情權,並不是囚犯不可侵犯的權利,但是反對派就將觀念扭曲,把政府酌情權看成囚犯權利。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之後明確規定,如某囚犯是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則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提早釋放該囚犯,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將該囚犯的個案轉介予監管釋囚委員會考慮。改例後惹來觸犯這些案件犯人的挑戰。

早前在刺警案中帶領默哀的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服刑時並未獲得提早假釋,就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人身保護令是防止個人被非法或無理羈留。在張敬生案中,最後法庭拒絕申請,維持行政當局不准許張敬生提早假釋的原判。這都是法庭對這種扭曲概念的明顯否定,不能夠將行政當局提早釋放囚犯的酌情權,扭曲成為囚犯不能被侵犯的提早獲釋權利。陳大教授的評論,也跟循同一的扭曲思路演譯出來。

第二,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在馬俊文案中,法官的判詞亦明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監獄規則》和《監獄釋囚條例》等法例作出的修訂,其立法意圖是對被裁定觸犯國家安全罪行的囚犯,是否可以獲得提前釋放(在勤奮和良好行為的條件之上),施加更為嚴格的條件(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法庭認同相關修訂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保護公眾。

換言之,由於維護國家安全相當重要,因此要立例特別指明,要確保觸犯國安罪行的囚犯不會有重犯的機會,才可以提早釋放。以馬俊文案為例,他在獄中寫上具煽動性的標語,如提早釋放在假釋期再次觸犯國安全罪行的可能性相當高,即使用普通常識去判斷,亦絕對不是陳文敏所說的,馬俊文提早釋放會不利國家安全的證據是「模稜兩可」了。

第三,概念清晰。陳文敏指「國家安全是一個相通籠統的概念,在今天幾乎是無所不包,在街上派發傳單或喊口號的犯人,和一些強姦或恐襲導致多人受傷的人相提並論,這就是《港區國安法》與公民社會格格不入的地方。」如果這些說話是出自一個法盲之口,尚可以理解,但是出自一個法律大教授之口,就有少少欺騙觀眾了。在街上派發傳單喊口號,煽動人顛覆政府,其危害極其嚴重,雖然難以量化究竟是這些人危險些,還是一個強姦犯危險些,但是肯定兩種罪犯都具有高度危險性,一個對國家安全有危險,一個對中人身安全有危險。

法庭在馬俊文案的判詞中指出,囚犯獲提早釋放是否「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這一個標準既不模糊也不任意;相反地,該標準具足夠精確和確定性,能夠為囚犯提供充分的指引,讓他們知道在監獄中應如何行事才能有機會獲得提前釋放。法庭確認了懲教署署長的決定合法合理。

至於陳文敏說國家安全是一個相當籠統的概念,這個講法亦只是一種法盲的觀點。在《香港國安法》和《維安條例》當中,已經列出各種罪行,既不籠統亦不含糊,法庭並不是隨意就可以判定一個人違反國安。胡亂地指責法律含糊,只是對法律毫無常識的人的市井評論,出自一個法律學院大教授之口,就顯得有些低俗了。

第四,應該逃離英國。陳大教授所住的英國,其國安法律比香港更加嚴厲,特別是其「外國人登記制度」更是香港所無。在今年的英國暴亂當中,英國法庭亦都快審快判,將一些在網上很簡單地發帖評論事件的人判刑,例如35歲的奧羅克(Wayne O’Rourke),他在社交平台X上發發帖呼籲群眾上街,就因煽動被判入獄3年。不知陳大教授會覺得英國這些法例和判決會否和公民社會格格不入?若然如此,他就不應該只逃離香港,亦應該逃離英國,浪跡天涯,去尋找他理想的公民社會了。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美國制裁的逆向思維

2024年12月18日 19:28 最後更新:23:55

美國放開手腳打壓新疆,借謠傳新疆強逼動和逼童工工作為由,對新疆40間以上企業實施制裁。當還有些人對美國抱持幻想,甚至聽信美國一面之詞的時候,可以認真思考一下美國對華制裁的本質。

第一,動機。美國制裁中國,其動機究竟是想中國好,還是想中國死呢?看美國的表面說詞,制裁新疆棉的目的悲天憫人,是為了拯救新疆被逼害的維吾爾族人,特別是那些一天18個小時在天昏地暗、髒水橫流的工廠工作的兒童(事實上並不存在),但美國真的是這樣慈悲嗎?

聽其言、觀其行。美國民主黨白左式政府,是一種偽君子的形態,但特朗普掌權的共和黨政府,就絕對是真小人了。特朗普為了以民粹方式拉攏選民支持,他就會把其動機原原本本的那樣表述出來,特朗普要的是「美國優先」,以美國的國家利益為先,不是民主優先,他並不關心向全球推廣民主自由的價值。特朗普要的是讓「美國再次偉大」,並不是讓「中國偉大」、「香港偉大」、「新疆偉大」。

在「美國優先」、「讓美國再次偉大」這些口號叫得震天價響的情況下,誰人可以天真到假設美國對中國制裁的動機,是想為中國好呢?美國對華制裁,其動機昭昭明甚,就是當中國經濟的規模增長至美國七成的時候,制裁中國,目標是阻止中國崛興,制止中國挑戰到美國全球霸主的地位。針對新疆棉、針對香港《國安法》,亦不過是打壓中國大計的其中兩隻棋子而已。

最近黎智英案續審,黎智英親自上庭作供,現在仍在辯方自我盤問的過程中,但內容已相當精彩,包括黎智英承認向美國政要表述贊成向中國和香港制裁的立場。例如在12月17日,辯方在庭上展示黎智英與助手 Mark Simon 於2020年7月15日的WhatsApp通訊對話,顯示 Mark Simon 告訴黎智英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 Mary Kissel,對有媒體指黎智英希望美國勿與香港完全切斷關係的立場感到困惑,美國想了解黎智英的想法。

黎智英回覆助手 Mark Simon 表示,「焦點應放在中國,應制裁中國以阻止其壓制香港,經細想後認為美國撤銷香港特殊地位做法是正確的,因一旦『中美脫勾』,香港將成為中國通向國際的出路,若把香港此出路封閉,將更容易逼使中國答應美國提出的要求」。黎的助手Mark Simon回應話,會將黎的意見轉達予卿蓬佩奧的助手Mary Kissel。

在法庭上,法官社麗冰亦曾問及,黎智英在訪談節目中曾呼籲國際社會應該改變中國。黎智英在庭上回應說他指的「改變中國」,意指中國的價值要「融入」世界的價值,並非指中國要完全放棄其價值。法官杜麗冰追問,說黎在節目中並非這樣說,指「黎智英要改變中國,否則中國會改變我們。」黎辯稱因訪問比較突然,所以沒法說明細節。

法官杜麗冰亦質問,黎智英所說的「融入」,應該是雙方「給予和接受」的情況,但黎智英想要改變中國。杜官以穆斯林宗教作比喻,黎智英是要改變穆斯林的宗教以融入。但黎辯稱融入和改變是一樣,融入即是改變。

這些要求制裁中國、改變中國的言論,很明顯符合美國的利益,至於是否符合香港的法律,就要由法庭來判定了。

第二,效果。有些人相信制裁中國就能達至民主自由的效果,有些人相信制裁新疆棉就能做到解放新疆童工的效果,但現實上完全不是這樣一回事。最近媒體就走訪了位於烏魯木齊的天山毛紡織公司,他們因為被美國制裁,生意急跌3成,員工由700人減至現在的約500人,即是說有約200名主要是維族的工人失業了。這個就是制裁的實際效果,美國的制裁沒有解放了子虛烏有的童工,只是令新疆人失業。

第三,逆向思維。我們的國家並不是坐以待斃,任由美國宰割。美國越對新疆作出制裁,國家支持新疆的力度就越大。可以看看國家支持新疆的效果,去年中國經濟整體增長5.2%,但單是新疆的經濟增長有6.8%; 今年頭3季中國經濟整體增長4.8%,新疆的增長有5.5%。新疆近年的增長優於全國平均,固然因為新疆人的不懈努力,亦因為有國家政策大力支持。

如果美國一聲制裁,新疆的經濟就崩潰,美國就達成其制裁新疆以打擊中國的目的,但國家偏偏不讓這種情況發生。

特朗普快將上台,香港不少人都擔心特朗普會同樣制裁香港,我就有一個逆反思維,美國若對香港實施新的制裁,固然會讓香港的經濟和投資市場急跌,但是亦會激發阿爺大力支撐香港,急跌之後必有急升,危機和機會並存。最重要是要我們要對自己、對國家有信心,信心好像黃金一樣寶貴。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