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香港英文老師Annette早前遠赴加拿大,展開新生活。由於初到異鄉,Annette計劃全職讀書,其間靠兼職謀生,以便日後轉行。
Annette透露自己曾經在本港一間天主教女校教授英國語文,英國文學、生活與社會等學科。
Annette透露自己取得港大文學士及教育學士、比較文學碩士學位,已有10年工作經驗,曾經在本港一間天主教女校教授英國語文,英國文學、生活與社會等學科,並且擔任中學文憑試英國語文和英國文學科閱卷員。
然而,薪高糧準,事業風順的她未有重投教育行業,反而希望藉移居加拿大,轉行到商業社會工作,以及定期拍攝Vlog,講解生活點滴、備試貼士和求職經歷。
Annette形容,自己對能夠在麥當勞工作是心存感恩的。
Annette提到,加拿大規定國際留學生只能每周工作不多於20小時,自己試過網上遞交求職信,但大多石沉大海,所以,冒普惡劣天氣,都要親身求職。最終,這份堅持打動餐廳經理,讓她獲得進入「跨國集團」麥當勞的工作機會。
Annette形容,自己對能夠在麥當勞工作是心存感恩的。她又分享印象最深刻的工作體驗,講到「上完兩更輕鬆的理論課後,要開始實習,經理要求她跟另一名新同事分別完成清洗汽水機或男廁才可收工」。
Annette回想「來加拿大前狠下決心甚麼做和願意由低做起」的決斷,立時問自己「現在有什麼特別的原因令到我不想洗廁所」,最後向經理自告奮勇,跑去洗男廁。她坦言,乾淨程度「絕對自豪」,「任何人進去檢視乾淨程度,都必定合格」,甚至訓練她的上司都叫停。
Annette認為,洗廁所是很好的經歷,自己喜歡先苦後甜,「越早接觸最惡劣的部分越好」。
Annette在加拿大麥當勞任職的照片。
過了一段時間,Annette宣布辭職。她提到當初選擇找麥當勞,是基於自己報讀接待管理,餐飲業求職門檻低,容易累積經驗,但到正式上班後,發現太辛苦,不適合自己,形容「在香港一直打開文職工作,突然間要轉麥記這種勞動力高的工作很難適應」。
雖然在麥當勞工作很辛苦,但Annette慶幸自己有一班好同事,成為開心回憶之餘,也能增加工作經驗。辭職後,她狠下決心做運動,鍛鍊體能,之後這一年間,先後擔任度假村房務員和售貨員一職,靠著一步一腳印,在異鄉重重新開始。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