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舟十四號離開地球已經4個月,3名太空人通過《人民日報》天地通信,表示期待與香港同胞一起在太空自由翱翔。我國第4批預備太空人選拔工作已於近期啟動,此次預備太空人選拔更將首次在港澳地區選拔「載荷專家」。獲選港人將和全國候選者一起,角逐2個載荷專家席位。
神舟十四號乘組蔡旭哲(左)、陳冬(中)及劉洋(右)。新華社資料圖片
香港人聽到「載荷專家」這個名稱,感到很陌生,不知載荷專家是什麼?在太空船做什麼工作?
原來太空人分職業和非職業兩大類。職業太空人是指專門從事航天飛行工作的航天員,大多是飛行員或試飛員出身。非職業太空人則是臨時到太空工作或活動的人員,主要是從事某項科學研究、試驗或各種載荷操作的科學家或工程技術人員,他們大多是科學家、科研人員或工程技術人員。
載荷專家英文是Payload Specialist,所謂載荷(Payload),是指由飛機或運載火箭攜帶的物體或實體。有時有效載荷也指飛機或運載火箭的承載能力,通常以重量來衡量。根據飛行或任務的性質,飛行器的有效載荷可能包括貨物、乘客、飛行人員、彈藥、科學儀器或實驗,或其他設備。額外的燃料,如果可以選擇攜帶,也被認為是有效載荷的一部分。
載荷專家就是指受過訓練的非職業太空人,負責處理飛行器或太空站上攜帶的高度複雜或機密設備,並進行太空實驗,亦配合飛行乘組其他人員開展站務管理的日常工作。今次的載荷專家將在從事空間科學研究及應用相關領域的科研人員中選拔。
在航天器技術訓練方面,對不同類型的太空人要求不同,如穿梭機的指令長和駕駛員要進行大量的穿梭機駕駛技術訓練,而載荷專家只需進行通用系統的課程學習和操作訓練。與指令長、駕駛員和任務專家相比,載荷專家訓練學時少很多。
現時曾經或正在參與載人飛行任務的國家太空人全部具有空軍飛行員背景,但國家並不是第一次在預備航天員的選拔中揀選載荷專家。在2020年結束的第3批預備航天員選拔中,共有18名預備航天員(含1名女性)最終入選,其中就包括4名載荷專家。
而未來第4批預備太空人選拔,共選出12至14名預備太空人,包括航天駕駛員7至8名,航天飛行工程師和載荷專家共5至6名,其中,載荷專家2名左右。航天駕駛員在陸海空三軍現役飛行員中選拔,航天飛行工程師在從事航空航天工程及相關領域專業的科研和工程技術人員中選拔,載荷專家在從事空間科學研究及應用相關領域的科研人員中選拔。
理大「落火狀態監視相機」亦為國家首個火星探測任務「天問一號」提供支援。資料圖片
香港的科研專家一直有參與內地航天事業的發展,例如香港理工大學團隊研發的「表取採樣執行裝置」,助力「嫦娥五號」成功完成月表採樣返回任務;另外,理大的「落火狀態監視相機」亦為國家首個火星探測任務「天問一號」提供支援。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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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