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質疑政府無權宣布兩萬張「免針紙」無效,獲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暫緩政府決定。法援署其後拒絕批出法援,認為郭已經接種三劑疫苗,未持有涉案醫生的免針紙,並非本案「持份者」。郭卓堅今早見傳媒時重申,自己有權為重大公益提出司法覆核,又透露將有另一名女士加入訴訟,增加勝算。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質疑政府無權宣布兩萬張「免針紙」無效。
現年82歲的郭卓堅以經常提司法覆核見稱,由運輸署批准新渡輪加價,到政改諮詢報告、立法會遞補機制、新界原居民丁屋權利和一地兩檢都有他的身影。除被指浪費公帑、濫用司法程序外,郭卓堅的個人生活都備受外界質疑。
《大公報》今早一連兩篇報道,批評郭卓堅住所僭建和大搞「爺孫戀」。《大公報》指,郭卓堅位於長洲東堤小築4座F室的地下寓所,前面及側面都有僭建鐵皮屋及其他結構物,屋宇署曾發出清拆令。
《大公報》相關僭建的報道。《大公報》圖片。
郭堅稱自己只是租屋,又形容鐵皮屋是法團的辦公室,內裡設有閉路電視和煙霧感應器的終端,當屋宇署人員得知設施用來救人時,選擇「隻眼開隻眼閉」。然而,《大公報》發現,業主並非郭曾任主席的「東堤小築立案法團」,而是郭的前妻梁翠華。
離島區議員翁志明批評,郭卓堅寓所僭建十多年來不清拆,對其他居民非常不公平,過往長洲亦有村屋被指僭建後進行清拆,但郭就恃着自己聲稱僭建物內進行的事有利於公眾利益,而無法無天繼續享用僭建空間。翁志明又提到,郭卓堅亂餵野狗,僭建物的環境衞生欠佳,村民都「無佢辦法」。
《大公報》報道,網絡記者曹敏儀開咪炮轟郭卓堅「人面獸心」。《大公報》圖片。
不單止租住涉嫌僭建的前妻物業,郭卓堅也被網絡記者曹敏儀開咪炮轟「人面獸心」。曹敏儀表示,自己曾被對方唆擺,申請「明日大嶼」司法覆核,但敗訴後,高等法院要她支付16萬元訟費,郭未有負責任之餘,還說風涼話奚落她。她形容,郭卓堅比她父親的年紀還要大,相當好色,二人維持一年多行街、睇戲、食飯及曾付一次酒店房租的交往,直至「明日大嶼」司法覆核案敗訴,兩人的關係才決裂。
郭卓堅承認曾花每月2000元聘請曹敏儀協助文宣工作,但一年多以來被曹苛索,購買新手機、衫、鞋、袋及租屋讓她住,後來對方見他「冇錢」便「發爛渣」。他又對曹敏儀的風涼話說法感到莫名其妙:「佢話我叫佢打司法覆核、明日大嶼,你贏咗我無利益,佢想打司法覆核,我教佢點打,法庭判佢畀訟費鬼咁嘈要我畀,好處你攞,你贏咗係你光榮,輸咗你係咪要負責任,我有咩好處先?有乜理由要我畀,關我咩事?」。
不過,《大公報》記者拍到,郭卓堅手機內有一個曹敏儀頭像的Whatsapp聯絡人名叫「老婆」。雖然未知是否曹敏儀本人,但如果屬實,將一個和自己年齡相差27歲的女人設定聯絡人名字為「老婆」,確實是耐人尋味。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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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告黎智英在首天出庭自辯,便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首先,黎智英在庭上指,經由朋友認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兩人的關係長達8年,因對方曾回應其文章,二人遂透過WhatsApp聯絡。黎智英更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因他覺得這個組織「做了一些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黎智英透過羅傑斯,認識另一位英國政治人物,就是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黎稱在倫敦與對方曾見過一次面。奧爾頓勳爵帶他到英國國會,之後兩人曾茶敘。而奧爾頓勳爵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兩人曾在酒店見面,而該「監選團」亦是同案另一位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曾提及自己曾參與。
翻查資料,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羅傑斯主持的YouTube訪談節目片段,羅傑斯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而節目中,奧爾頓勳爵指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應保障所有港人有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
第三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治人物,是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正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曾陪同來港觀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黎智英指,當時他不認識裴倫德,二人亦未曾討論過政治議題,但對方曾找他欲在《蘋果》刊登文章,而黎就把裴倫德的文章轉發給《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
至於裴倫德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
最後一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客,是前港督彭定康。黎庭上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前,已認識彭定康,但自言「不敢稱對方為朋友,因對方為港督」。而回歸後,兩人亦曾見面數次,每次見面均透過「中間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或羅傑斯接觸對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亦承認曾邀請彭定康作其訪談節目的嘉賓。
辯方大律師亦曾在庭上提及,一位英國金融家比爾布勞德 ( Bill Browder ) ,因為根據控方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比爾布勞德對幫助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有興趣,裴倫德遂安排比爾布勞德與當時的「重光團隊」日本線聯繫。惟黎自辯時稱,不認識比爾布勞德或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他不諳日語,與另一位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時,對方亦沒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