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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學生認暴動罪 待索教導所報告下月杪判刑

政事

17歲男學生認暴動罪 待索教導所報告下月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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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學生認暴動罪 待索教導所報告下月杪判刑

2023年03月09日 12:06 最後更新:12:06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響應「圍魏救趙」行動,在彌敦道一帶與警對峙,投擲逾250枚汽油彈。警方當晚拘捕213人,包括一名當時17歲男學生,他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還柙至3月27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教導所報告。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攜有黑色面巾和兩個黑色頭套。

示威者響應號召彌敦道一帶堵路。

示威者響應號召彌敦道一帶堵路。

被告鄔梓龍(現年20歲),他與同案14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當日有人在網上發起「圍魏救趙」行動。

當日有人在網上發起「圍魏救趙」行動。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進佔理大,警方封鎖理大後,網上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呼籲他人在同月18日上街聚集。同月18日自9時起,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出現示威活動,警方在加士居道組成防線及推進,期間不斷遭示威者投擲物品。

及至10時半,過千名示威者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聚集、與警方對峙,大部人穿黑衣及戴防毒面具等。有人築路障堵路,並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等,有示威者衝向警方防線、再投擲汽油彈,汽油彈引致行車道火光熊熊,警方防線一度須後撤。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警方施放催淚彈等驅散不果,遂於11時半展開圍捕行動,並設立長方形封鎖區,封鎖區南至北為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而東至西則為兩邊碧街。警方當晚共拘捕213人,當中包括被告鄔梓龍。鄔當時身穿黑色外套、深藍色上衣和黑色長褲,他背着黑色背囊,內有1個黑色面巾和2個黑色頭套。

另外,同案被告胡海維(20歲,學生)、翁永勝(18歲,學生)、葉偉成(24歲,學生)、翁耀揚(27歲,髮型師)、尹亦慷(23歲,侍應)、溫燿輝(24歲,學生)、溫育賢(23歲,學生)、黃俊輝(18歲,學生)、許鵬毅(26歲,文員)、葉穎燊(21歲,裝修工人)、張芷晴(20歲,無業)、周鳳((26歲,編輯)、鄧浚傑(24歲,電工)、姚梓駿(21歲,秘書),則排期今年6月5日受審。

當日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一帶與警對峙。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一帶與警對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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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督察遭33歲示威男社工踢傷索償勝訴 法庭判賠44.6萬

2024年11月11日 22:55 最後更新:23:36

2019年6月9日,一名男督察於立法會外驅散示威者期間,遭33歲男社工腳踢頭部,眼角受傷;男社工事後承認襲警等罪判囚4個月。男督察前年入稟向男社工索償至少20萬元,在對方缺席下勝訴。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羅麗萍評核賠償額為44.6萬元,指示威者惡毒猖狂加劇情感傷害,加批10萬元懲罰性賠償;原告告假7個多月期間,雖然獲支全額薪金,惟未能加班工作喪失加班津貼,再批出14萬元加班津貼賠償。

原告曾志安,被告丘子樂,入稟狀指,2019年6月10日凌晨約12時19分,被告連同其他,在立法會公眾活動區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原告,而使他蒙受損失。

判詞指,原告稱案發後不時頭痛、頭暈、疼痛加劇和疲倦,雖然自2020年2月起復工,然而其體能受到影響,在去年初升職體能訓練時,頭痛等影響尤其嚴重,及至後來慢慢紓緩。法官指,原告事後迅速康復,醫療證據顯示腦震盪後只有輕微傷勢,接納其證供,應申請就痛楚失去生活便利批出賠償20萬元;原告受一群示威者殘忍施襲,其惡毒猖狂加劇情感傷害,而示威者帶來的死亡威脅引起原告驚憤,屬嚴重藐視執法人員,故加批10萬元懲罰性賠償。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原告告假7個多月期間,雖然獲支全額薪金,惟未能加班工作,喪失紀律部隊加班津貼,考慮到其隊員在示威浪潮期間,每月各自加班了75至130小時,平均每人每月105小時,每小時津貼為174元,7個多月加班津貼總額約為14萬元,羅官遂再批出14萬元加班津貼賠償,以及6000元深圳醫療費用,原告合共須賠償44.6萬元,兼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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