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最大政黨民主黨,派出包括黨主席羅健熙在內6人參選區議會,結果全部未能攞夠提名票「入閘」,是1994年創黨近30年來,首次未能參與區議會選舉。而他們在2021年棄選改制後的立法會,令該黨陷入一個零議員的困境。
民主黨在2016年有7名成員當選立法會議員,更在2019年黑暴事件後在同年區議會選舉大豐收,有91個民主黨人當選區議員,議席大增54個,是反對派第一大黨。由於民主黨議員要將部份收入上繳,民主黨豬籠入水,收入大豐收。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參選區議會失敗。
這一切俱往矣。民主黨成為零議員政黨後,間接來自政府的收入(議員人工上繳)歸零,只能靠捐助維生,很難維持辦事處及聘請眾多職員。外界更關注民主黨會否解散。
羅健熙本周二(10月31日)接受商業電台訪問表示,有民主黨員對今次未能入閘參選區議會感到失望,稍後將與黨友商討前路,包括未來參選是否仍屬可行,以及在沒有議員的情況下民主黨如何走下去。
羅健熙說:「即是大家見到這個環境,我覺得有些人(黨員)會覺得好像有些失望、有些defeated(被打敗),我覺得這個很合理、很正常,我們都要去看看究竟我們還有多少黨友是覺得我們仍然想繼續,不論在地區裡面也好、不論是去做一些政策倡議都好,我們看完有多少黨友想繼續,我們再看看我們的資源有多少,再去衡量實際做多少。」
羅健熙坦言:「我一路的心態都是我完全沒有任何所謂解散(民主黨)的包袱,但是同一時間就是我覺得在香港我可以嘗試的地方、可以儘量做的地方就儘量去做,那個(解散)會是一個last resort(最後手段),即是一個最後、最後的選擇,如果那個時勢是這樣來到的時間,那就這樣來到吧,過去這幾年大家見到很多不同的團體、組織的離散,我會覺得如果現有的組織散了的話,其實那個重新去再組織起來那個機會是小,所以我自己很不希望要去離散。」
有份力推民主黨參選的前黨主席楊森接受明報訪問時表示,儘管在區議會參選路盡,相信中央仍期望立法會發揮監察、代表多元意見的角色,冀北京容許民主派參選立法會。民主黨創黨29年來首次沒有民選議員,楊森承認資源上「會慢慢陰乾」,需轉型為壓力團體。他強調港人仍需反對的聲音,解散不應成為選項,「如果有一日香港人說不需要反對黨,完全不需要政黨反映不同意見,那麼你想做也不能做」。
民主黨前主席楊森。
特區政府昨午舉辦「完善地區治理」研討會,中聯辦主任鄭雁雄致辭時表示,要「徹底終結」反中亂港分子經選舉進入特區治理架構的歷史。他指出,愛國者有公認標準,判斷愛國者「既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不可能昨天還在反中亂港,今日喊兩句口號,就搖身一變成愛國者」。鄭雁雄又提及,允許並歡迎「有錯失嘅人」轉變到愛國愛港立場,但確認轉變「要時間,要睇行動」。
鄭主任的講法,對民主黨如何選擇前路,會有一點啟示。
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在「完善地區治理」研討會致辭。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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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