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上平台最近有博主,發布貼文稱香港為「亞洲金融中心遺址公園」,之後海外的反華輿論大力炒作這一涼薄説法。
「香港財經論壇2023」昨日在會展中心舉行,出席嘉賓相當有份量,由特首李家超任和中聯辦主任鄭雁雄任主禮嘉賓,還請來聯合國駐華協調員辦公室協調員常啟德(Siddharth Chatterjee)出席。
馬時亨
論壇還有三場專題演講,也請來猛人主講,自然也講到這一涼薄的講法。其中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國際諮詢委員會委員兼富衛集團主席馬時亨列舉數據,指國際金融中心有多條支柱,除了股票,還有債券、保險、銀行,財富管理。
債券方面,香港發行的發行量在亞洲只是排在日本、中國內地和韓國之後 ; 至於銀行,全球銀行100強的銀行,75間在香港有機構,共有逾10萬從業員。
保險方面,全球55間最活躍的保險公司,香港有3間,新加坡只有1間,東京有4間,澳洲有1間。
至於資產管理,香港管理4.6萬億美元,未來相信有更多。本港財富管理有三大潛力市場:大灣區、東盟、中東,未來在財富管理方面有巨大潛力。馬時亨認為,港府加強財富管理方面的政策,會有所作為。
新加坡現時資產管理總額約為4萬億美元,略比香港管理的4.6萬億美元為少,他承認新加坡在資產管理方面追趕得很厲害:「香港要居安思危。 」
馬時亨指今年香港新股招股(IPO)確未如理想,直至昨天,今年只有61隻IPO,至11月24日為止,香港比去年減19%,確實較低迷,但事實上,全球IPO市場均向下,紐約也跌了16%,新加坡跌50%。不過他也提出,香港上市程序太複雜,「上市太麻煩」,希望港交所能夠簡化程序,指曾與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昇交流,稱對方也希望簡化上市文件及手續,以對整個市場更有利。
馬時亨指,除股市較低迷外,債券、財富管理、保險、銀行業都「非常不錯」,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非常鞏固。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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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