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過去有3份審計報告都有多個章節,審視各部門或機構落實情况。審計署署長林智遠接受報章專訪時表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留意到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完全沒當一回事」,有違法風險,審計署有責任審視。政府現就《基本法》23條展開立法工作,林智遠表明,任何新法例、新政策都會是審核項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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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說,署方會檢視簡約公屋、推動盛事等涉巨額公帑項目,但由於有關項目才剛「落地」,有些仍在撥款階段,因此暫未納入未來5年審計規劃內。日後揀選審計題目時,會考慮事情的重要性、時間性、所涉風險、公眾關注和所帶來的裨益,亦會密切留意公眾和媒體所關注議題。
最近一份審計報告獨立成章審查中大的外判校園設施被質疑「管過了頭」,林智遠說,不會因為事小而不寫出來。原則上當然希望先審視更重要、更大的事情,但當計劃了未來5年的研究範圍後,難以因坊間意見而改變。
林智遠去年曾率團訪京,向國家審計署和港澳辦匯報審計署工作。他指出,作為特首提名、中央任命的官員,訪京很正常,強調過去多名署長亦曾訪京。
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針對長者院舍照顧券服務計劃,發現多項行政問題。報告指社署對申請處理時間各異,過去2個年度5千多宗申請當中,有56%。即3千多宗已發放院舍券,但申請日期與發放日期相隔最多約7個月。
審計署
報告提到,審計署在3間認可院舍審視共30名院舍券持有人記錄,發現有兩人被收取原本應該由政府代繳的費用,涉款1100多元;服務協議規定機構每日至少為院舍券持有人提供6片指定尿片,但記錄顯示有7人每日僅獲發1至3片尿片,有機構則沒有記錄每日提供尿片的數量。
認可機構亦向院舍券持有人多收實報實銷項目和附帶收費的款項,在上一年度,兩間認可機構向6人被收取的消耗品費用高於價目表,涉款共2700多元,1間機構向4名持券院友收取未列於價目表的消耗品費用,涉款共34000多元。
該3間被審視的認可機構,部分工種的員工,值勤不足率介乎1%至14%。
社署需按指引定期巡查認可機構,確保服務質素,但2021/22至2023/24年度,署方對59間認可服務機構的服務監察探訪,以及17間認可服務機構的巡查,分別平均逾期232天和41天,社署解釋是受到新冠疫情影響。
審計署向社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指引訂明處理院舍券申請的時限,以及訂明審視機構收取各項費用的機制,加強措施確保機構按價目表向院舍券持有人收取相關費用。社署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