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大坑西遷出居民:滿意津貼方案 區議員: 盡量協助租戶

社會事

大坑西遷出居民:滿意津貼方案  區議員: 盡量協助租戶
社會事

社會事

大坑西遷出居民:滿意津貼方案 區議員: 盡量協助租戶

2024年05月03日 19:32 最後更新:05月05日 21:47

大坑西新邨重建在即,資料顯示98%居民接受遷出安排,在大坑西新邨居住了58年,現已遷入過渡房屋的Peter表示對過渡房屋及搬遷安排感到滿意。

大坑西新邨大部份居民已遷出。

大坑西新邨大部份居民已遷出。

現時居於元朗過渡房屋的Peter接受《巴士的報》訪問,透露遷出時樓宇狀況已很殘舊,「不重建我覺得有點危險。」平民屋宇提出重建及津貼方案後,他也到過附近找劏房,覺得居住環境和衛生情況都不理想,於是申請過渡房屋,獲分配現在元朗過渡房屋單位,雖然面積較大坑西新邨單位細,但居住環境和衛生程度都較佳,他對過渡房屋感到滿意。資料顯示,大坑西新邨居民入住元朗過渡房屋新社聯恒莆新苑。

58年前Peter與家人一同搬到大坑西新邨,其後家人陸續遷出,剩他一人繼續居住,按照業主平民屋宇公司的安排,5年後大坑西新邨將重建完成,合資格的住戶可獲分配重建後的單位繼續租住,Peter 選擇回遷,重建完成後可搬回大坑西新邨,平民屋宇給一人家庭的租金津貼54萬元,折合每月租金津貼9000元,有認為不足以支付外面的租金,但他認為,即使沒有重建,繼續住在大坑西新邨,住戶也要支付租金,「住任何地方都有機會加租,唔會包你住成世,而且無業主會俾錢租客搬屋。」他說。

大坑西新邨設施已非常殘舊。

大坑西新邨設施已非常殘舊。

大坑西新邨計劃重建已醞釀近20年,至去年才真正實行,他透露,初期也有人提及政府會提供公屋單位,但後來證實這種說法屬誤導,Peter說,此前提出的津貼比現在更少。

由於家人們已遷出,將來可獲配的回遷的單位會較他本來的居住單位小,但他認為計及居住環境及租金條件,屬可以接受。他也擔憂工程延誤,到時候津貼不足以應付需要,但也認為現在的津貼方案合理。

在大坑西新邨居住了58年的Peter獲分配元朗過渡房屋單位,表示對過渡房屋及搬遷安排感到滿意。 圖為大坑西新邨部份居民入住的過渡房屋元朗恒莆新苑。

在大坑西新邨居住了58年的Peter獲分配元朗過渡房屋單位,表示對過渡房屋及搬遷安排感到滿意。 圖為大坑西新邨部份居民入住的過渡房屋元朗恒莆新苑。

平民屋宇冀5年完成重建不延誤

深水埗區議員陳龍傑一直協助大坑西新邨居民,他說,居民主動找他幫忙,多數的情況下是向居民解釋平民屋宇公司的津貼和回遷方案,居民有擔憂和疑問,辦事處會盡力解答。

區議員陳龍傑

區議員陳龍傑

邨內仍有十多戶未與平民屋宇公司達成協議,陳龍傑表示,這些住戶也有找他們,他也樂意聆聽他們的意見,並代為反映,未遷出的住戶,各戶有各戶的情況。此外,也有部份只是因為要遷往居住的地方未準備好,所以仍未遷出。

對於未達成協議的住戶,他表示,曾向平民屋宇公司反映他們的要求,但平民屋宇公司稱,津貼及回遷方案適切合理,不會有任何更改,陳龍傑會盡量協助居民及反映意見,又說,超過九成的住戶接受搬遷安排,證明方案合理。

重建後回遷大坑西新邨的住戶超過700戶,他表示,平民屋宇公司希望5年內完成重建,不想延誤,不希望因十多戶未遷出,就癱瘓了整項工程,會按計劃盡快施工。

大坑西新邨重建即將開始。

大坑西新邨重建即將開始。

大坑西新邨一名九旬居民申請擱置業主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去年因她缺席而取得的勝訴裁決,區域法院法官指由於沒有證據證明事主當時確實收到判決,基於公平及廉正的原則接納申請。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據入稟狀指,94歲李蕙蘭於2024年2月因缺席聆訊而被裁定敗訴須遷出,她同年7月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平屋獲得的「缺席判決」無效。

根據平民屋宇的法律文件,李蕙蘭曾承認其於大坑西新邨租用的單位被其他人佔用,而該人是其兒子翁嘉寶。翁嘉寶及其子女並非大坑西新邨登記可住人士,亦已於2024年8月可以入住公屋,完全無需佔用大坑西新邨單位。

大坑西新邨。資料圖片

大坑西新邨。資料圖片

同時,法律文件指出,李蕙蘭從未否認她讓未登記人士入住該單位,如翁嘉寶的聲稱屬實,他與其4名子女在該單位已住了12年,嚴重違反租約。李蕙蘭及翁嘉寶屢次在執達令準備行動後及聆訊前申請法援,但全遭拒絕,因此案件一直被拖延,期間翁嘉寶繼續無理佔用該單位。李蕙蘭於其2024年7月2日之誓詞確認已經搬離該單位,亦沒有基礎或需要繼續佔用。

由於李蕙蘭存檔的誓章表示已搬走,其住所及信箱則被他人非法佔用,法官陳錦泉關注平民屋宇有沒有證據證明李蕙蘭當時確實收到平屋獲得的「缺席判決」判詞。由於平民屋宇就此沒有進一步陳詞,因此陳官稱基於公平及廉正的原則,法庭「真係好緊張人哋有冇攞到(判決)」,最後接納申請,擱置平民屋宇勝訴裁決,並下令平民屋宇方須支付2000元訟費。陳官將於三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另暫不就本案如何進展作任何指示。

大坑西新邨。資料圖片

大坑西新邨。資料圖片

此外,翁嘉寶申請加入聆訊,成為第二被告。翁嘉寶在庭上陳詞指他於1960年代為合法住戶,惟於1999年遭平屋在租約上非法刪除其名字。平民屋宇在庭上出示一張表格,顯示李的丈夫(現已逝世)已簽名確認剔除翁嘉寶。

陳官指出,租約列明的租客只有李蕙蘭,翁嘉寶並不持有任何該單位的法律權利。陳官拒絕翁嘉寶的申請,並下令他須向平屋方支付4.5萬元訟費。

另外,大坑西邨居民梁亞端就平屋收樓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根據司法機構網站,案件將於3月20日進行就「法庭指示」的聆訊,審訊則於今年4月25日進行,為期一天。法庭於去年12月16日開庭,處理包括梁亞端在內13名居民的案件,並將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定於司法覆核聆訊後進行,擬定聆訊日期為今年5月9日。

熱 · 門 · 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