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安處日前拘捕7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案中其中一名被捕女子,經調查後亦涉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逃犯羅冠聰及其他人士,資助金額約14萬元。
國安處本周二(28日)及周三(29日)首次引用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拘捕還押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7人,指他們涉嫌於facebook專頁「小彤群抽會」,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帖文。被捕人當中,1名女子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5名女子及1名男子已獲准保釋。
警方今公布,拘捕的一名53歲女子,經調查後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調查顯示,她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逃犯羅冠聰及其他人士,涉資助金額約為14萬元。據了解,被捕人為潘幼翠,為周二被捕者關振邦的妻子。
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監禁7年,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強調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