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現有人涉以虛假港澳居民居住證或醫生證明,以永久離港或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經調查後拘捕25人,涉嫌「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涉款約570萬元。
警方是在早前接到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報案展開調查,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林英品督察表示,被捕18男7女,年齡26至58歲,報稱職業為建築工人、文員及售貨員,他們涉嫌向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提供虛假文件,包括虛假澳居民居住證及虛假民政事務署宣誓聲明,聲稱自己永久離港前往內地居住,亦有人提供虛假醫生證明,表示自己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不能工作,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
警方在行動中搜查被捕人住所,檢獲強積金供款文件以及相關銀行記錄。警方調查發現,部分被捕人聲稱透過電話或社交媒體收到自稱是中介或經紀的陌生來電或訊息。該等中介或經紀聲稱可以協助被捕人提早申請取回強積金供款。而被捕人只需要將其個人資料交予中介人或經紀。當被捕人成功提取強積金供款後,所謂中介就會收取1至5成不等的佣金。
另外,有被捕人聲稱該些中介最初提出協助他們整合強積金,但在過程中,中介要求被捕人簽署不同文件,甚至要求被捕人在手機應用程式作出人面識別程序,實際是開通虛擬銀行戶口,藉以騙取其強積金。警方會繼續進行調查,調查方向包括所謂中介以及經紀。
黃大仙警區總督察(刑事)鄒振邦呼籲,作出虛假陳述提取強積金屬刑事罪行,有關行爲可構成行使虛假文書及詐騙罪等。一經定罪,最高可以判處監禁14年。他提醒市民接到來歷不明電話或短訊時應提高警覺,切勿向任何來歷不明的第三者透露個人資料。另外,簽署任何聲明或文件之前,必須先清楚瞭解文件內容及細節,切勿在空白資料不齊的表格上簽署。市民亦要時刻提高警覺,以及提醒身邊人,切勿輕信所謂中介以及陌生來電游説作出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