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表示,4名公屋居民沒有申報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家庭總資產淨值已超逾公屋入息限額100倍,同被判監禁14天緩刑12個月及罰款5000元和1萬元。房屋署已收回其中一個公屋單位。
公屋。 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順利邨公屋居民,案發事擁有一個位於中西區的住宅物業,但在前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及去年填寫居屋申請表時,申報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其後被調查揭發。
一名彩德邨公屋居民,案發時擁有一個工廈物業的一半業權,估值約620萬元,但申報其二人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公屋入息限額100倍,即196萬元的限額。另外兩名公屋居民,分別擁有位於將軍澳及屯門的住宅物業,而申報並無擁有香港物業被揭發。
房委會/簡約公屋。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署發言人強調,會繼續採取多管齊下及風險為本的措施,全方位打擊濫用公屋行為。亦會對證實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相關政策的租戶,採取果斷的租約管理及執法行動。
房委會公布,截至今年9月底,過去12個月獲安排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維持在5.5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回落0.2年至3.5年。
房委會
當中今年第三季獲編配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約3700宗,獲編配的長者一人申請佔約490宗。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入住公屋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410宗。
房委會表示,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今年第三季維持在5.5年,主要由於上半年獲編配入住大埔富蝶邨的新界區一般申請者的相對較短輪候時間,仍然在今季公布的平均輪候時間中反映。
另外,由於連續數季有不少單位可供編配予長者一人申請者,故獲編配入住公屋單位的長者一人申請數目有所提升,加上獲安排入住公屋的長者一人申請者當中,較多為輪候時間較短的新界區申請者,令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下降0.2年至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