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營業代表涉嫌串謀逾10人組織及執行上市公司股份的「唱高散貨」計劃,證監會自前年10月起追緝該營業代表,日前與警方成功拘捕對方,周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涉案被告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準備文件,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案件至10月8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5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
證監會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拘捕一名涉嫌是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集團骨幹成員。(證監會圖片)
54歲被告鄭明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控罪指他在2018年2月1日至5月15日在香港與譚中維、譚紹祺、譚思亮、郭偉良、陳佳申及其他人串謀,藉以下不誠實的方式詐騙及誘使該等公司、商號及或人士買賣嘉藝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安排發布利好的文章,以吸引他人買賣嘉藝股份,抬高股價出售或安排不同證券帳戶出售嘉藝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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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並透露涉及案中「唱高散貨」計劃的其他人士早前已被檢控及轉介區域法院受審,預料本案亦會轉介區院審理。
MIRROR演唱會工程承辦商藝能工程3名職員,涉嫌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舞台設計師周淑貞確認,分判商協興隆負責涉案LED屏幕懸吊系統每日檢查和組件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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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供應商的行政總裁和執行董事楊浩廷供稱,每組雙面屏幕重435.2公斤,他曾透過電郵將載有相關數據的圖則發送給3名被告。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
楊浩廷在庭上表示,他約於前年4月出席製作團隊與工程承辦商的聯席會議,3名被告亦代表藝能出席會議,會上討論設計可行性。楊浩廷亦被問及屏幕尺寸和重量等,當時他有即時用手機計算重量及提供數據,但他已忘記當時報稱的重量。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