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已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李家超表示,將最近在《施政報告》諮詢收到的意見及新元素,交予工作組考慮,並指示需於1個月內提交進一步研究結果。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主席潘達恒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改善劏房面積並非如坊間所想般簡單,例如一個單位內有三間劏房,如果其中一間劏房面積不符合標準,可能需要整體去改裝。他認為,以劏房的舒適度去衡量會較好,包括先處理劏房內部情況,廚廁相連要先進行內部改善。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在同一節目說,認為日後的劏房需要登記,再有新劏房推出前亦需要經過審批,要按標準獲批才可以經營。她又說,如果現有劏房要改裝以達至標準,過程中安置配套很重要,例如過渡房屋等。
施麗珊又說,起始租金立法需要同時進行,否則屆時劏房租金有可能上升,亦有業主可能會把改裝費用轉嫁給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