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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判輕啲,究竟佢哋係求神定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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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判輕啲,究竟佢哋係求神定求情?

2024年09月06日 08:51 最後更新:10:20

早兩日單「3 5 +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判有罪嘅犯人,終於求晒情,官老爺話會擇日判刑!呢單案成日好多人問,點解參加選舉同行使立法會投票權都會犯法?不如等我哋重溫吓成件事喇。

話說2019年黑暴之後,戴妖度咗個「非法初選」嘅詭計,就係拉埋晒所有反政府唔同黨派嘅人,逼佢哋事先同意無差別否決預案,借此顛覆政府。過程中透過籂選,令同意佢呢個詭計的人,至可以去參加立法會選舉。

其實根據香港嘅選舉法例,呢個所謂「初選」已經係唔合法,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係唔可以脅迫人參選或不參選。 有啲人講,美國總統大選前都有初選喇。唔該大家睇清睇楚啲,人哋嘅初選,都係自己嗰黨入面,圍內揀參選人嘅程序,唔係跨黨派搞晒模擬投票呀,唔係好似戴妖咁去綵排成個選舉喎! 其實戴妖一直都係度偷換概念、玩語言偽術去煽大家!唔止咁,呢班「當選人」仲打算做咗立法會議員之後,唔理好醜,連續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令特首根據基本法第5 2條下台,癱瘓政府,同埋發動街頭暴力,搞到香港血流成河… 呢啲咪係顛覆國家政權嘅行為囉!

呢單case 告咗47個,45人被定罪,有2個僥倖走得甩,不過律政司已經向其中一個身為大律師嘅被告,提出咗上訴。呢45個人,好多個為求自保,係審訊嘅時候話自己只係扮嘢呃選票。等如判咗有罪之後,就將自己講到係食物鏈嘅最底層,又話絕無顛覆國家之意,搏判輕啲。點解? 原來「顛覆國家政權」罪嘅罰則係根據唔同嘅參與程度分為3個檔次;第一級「首要分子」嘅刑罰係由10年到最高嘅終身監禁;第二級「積極參與者」嘅刑罰就由監禁3年至10年;而「其他參與者」嘅最高刑罰就係監禁3年。唔怪得知佢哋一味作唔同嘅藉口去求情,盡地搏一鋪,想認做「其他參與者」!

咁究竟求情係乜嘢嚟㗎?係個審訊程序入面,官老爺將被定罪嘅犯人判刑前,都會考慮案件嘅嚴重性、犯人係案中嘅角色,同埋俾個最後機會個犯人,講吓佢有咩個人原因值得減刑。而官老爺最主要係會睇吓犯人有冇悔意、明唔明白自己做錯嘅地方、同埋接受法律制裁嘅態度,呢啲就係求情嘅真諦喇!但係呢單案大部份犯人嘅求情真係無乜誠意囉,而佢哋求情嘅金句同爛gag,真係笑死街坊㗎!而家等我揀幾個比大家開下眼界(排名不分先後)!

戴妖 - 我唔係大佬呀!

我係用法律學者身份發言、唔係組織者喎!我搞「初選」,因為我深信係合法㗎!就算非法,我都係用錯憲法權力啫。我都控制唔到啲議員會唔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㗎喎!我嘅參與程度有限,所以只係最輕那一類「其他參與者」! 連官老爺都忍唔住問:如果你係「其他參與者」,咁邊個係「首要分子」?

黃痴瘋 - 我有公績㗎!

我熱心助人,參與公共事務。真係諗唔起佢做個啲咩豐功偉績喎,除非遊行示威都算係參與公共事務喇! 佢跟著又交咗阿媽、老師同教會嘅求情信出嚟。不過官老爺真係心水清,問黃痴瘋: 點解你自己無寫求情信嘅? 仲有,你係擔保期間再犯案,唔可以話係有良好品格囉!

蠄蟝祺 - 投機愛國者

我參加咗「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協助年青人到大灣區創業發展,藉此宣揚「一國兩制」、《基本法》及《國安法》。我既為求情,同時亦真心想維護國家安全。但官老爺指出: 佢被捕之後先改變立場愛國,屬投機份子;若果要維護國家安全,其中一個方法就係重判犯罪分子,以起阻嚇之效。講得好!真係要俾個like官老爺!!

搵笨堅 - 良好品格係無得「循環再用」㗎!

我服務咗社會幾十年啦,又做過社工、區議員同立法會議員,放監之後我想加入國際人道組織做廚師。官老爺話: 你有4次案底,所以唔可以「循環再用」你呢的所謂良好品格喎!

袁膠蔚 - 我結婚啦!

我本性善良又天真…我係監獄結咗婚啦,希望可以同老公過新生活呀!吓,咁都係求情理由?

無慧明 - 我錯在太愛香港?!

我坐監就做唔到護士呀!我參加「非法初選」 都係想出位啫,我仍然認為用立法會投票嚟改變係冇錯! 錯就錯在我太愛香港啦!

趙加鹽、談海幫、隨便見- 我有病喎!

我哋唔係殘障、有皮膚病,就係長期病患,可唔可以判輕啲呀?!

涼房維、楊雪梨、流穎匡、皇子悅、逢達進 - 信錯佢!

我蠢,我無法律知識,信錯戴妖,以為咁做無犯法!

呢班人唔係話自己無法律知識,就係有病,又或者話只係利用呢啲機會做自己嘅「選舉策略」。講白啲,佢哋有好處就埋堆,有事就即閃,佢哋驚死唔參加呢啲陰謀會蝕底,以為有衰衰大堆,所以無人夠膽搞佢哋,點知今次真係一鑊熟! 佢哋係啲人講佢又講、人做佢又做,抽水搵着數,但香港竟然有咁多人,將自己嘅命運同將來交俾佢哋,真係無嘢好講!

到而家仲有好多個犯人係冇悔意、係度扮毛瓜、扮低智、扮被逼…係咁講埋曬啲非常無底線嘅求情,不過佢哋嘅律師團隊又真係幾趣喎,任由佢哋發嗡風,所以連官老爺都忍唔住講: 唔應該客人話要講咩就講咩、想要求過分輕判係幫倒忙…唉,俾錢請大狀都無非係想有啲法律專業意見啫,唔係倒自己米囉! 而家咁,都唔知係佢哋的大狀屎波,定係有心整蠱?各位自求多福喇!

鍾情局.零零發




鍾情局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近排有人係到講所謂「大和解」,建議政府放生嗰啲因為2019黑暴拉咗而未被起訴嘅年輕人,為成件事劃上一個句號喎,目的係要話比全世界知,香港已經全面復常,係一個包容同多元化嘅社會,好適合營商同投資環境咁話!

呢啲人無厘頭地將刑事案件同經濟發展綑綁埋一齊, 乜放咗做錯事嘅人原來係可以令經濟好,我零零發都係第一次聽,唔通真係「換個角度,總有出路」?

仲有,要「和解」都要有仇有怨,咁而家邊個同邊個「結怨」呀?邊個同邊個「和解」呀?而家好似搞到政府同警察同班罪犯「結怨」,講到政府有責任去「和解」咁喎。喂喂喂,唔好係度輕描淡寫咁講呢啲係「怨」呀!而家係講緊有人犯罪、犯法,係要用司法程序去處理㗎 !我覺得所謂「大和解」,係喺度混淆視聽,係一個偷換概念嘅偽命題!

咁如果要「和解」,都要睇吓呢啲「和解」對象做咗咩事先得㗎,偷粒糖同偷嚿金都有分別喇!根據監警會嘅獨立調查報告,2019年中至2020年頭,香港大大話話有超個300次遊行示威,嗰段期間犯法行為簡直「包羅萬有、無法無天」,包括堵塞道路、掟汽油彈,週街放火,破壞銀行、商店同港鐵站,圍毆唔同政見嘅人,闖入大學實驗室偷危險品、化學品,偷車,試圖搶警槍,包圍警察總部、法院、立法會大樓同機場等等;係香港自1967年以來,最大規模嘅違法同暴力事件!報告又話粗略估計,有超過30間中資銀行、與內地相關或者係支持政府嘅店舖被多次破壞,超過60處政府、警署、警察宿舍同大學受到不同程度嘅損壞,有740組交通燈被打爛,55公里鐵欄被拆走(差唔多係由金鐘政府總部去屯門來回咁長), 22000平方米 ( 成3個標準足球場咁大)嘅行人路地磚被掘起,破壞咗147個港鐵/輕鐵站,超過1000班航機被取消……仲有接近2000名警員及家屬被網上起底,有警員被咬斷手指、中箭、被淋腐蝕性液體以致全身被燒傷等等。係2019年11月,警方係「你大」搜到3989枚汽油彈(一個人每10秒掟一個汽油彈,都要差唔多掟足11個鐘先可以掟曬),1339件爆炸品、601樽腐蝕性液體同埋573件武器,包括弓箭同氣槍。而係「步大」就搜到8000多枚汽油彈……不過呢啲都只係冰山一角咋!

2019 年11 月新界東交通大癱瘓咗差唔多成個星期,「步大」內地生要警察護送去馬料水碼頭坐水警輪離開,「你大」游泳池用嚟練習掟汽油彈嘅情景仲瀝瀝在目!唔單止咁,暴徒又講好多大話去煽動群眾,一時就話警察係地鐵站內打死6個示威者 (8-31太子站殺人事件,作嘢叻到作埋具體數字),又話警察對被扣留係新屋嶺嘅女示威者性侵 (吳傲雪事件),又話警察用布袋彈打盲手無寸鐵示威者隻眼 (爆眼女事件) 等等……通通事後都被証實係大話連篇,目的只係想去分化社會,挑撥暴徒情緒,保持暴亂嘅勢頭!

當時嘅香港,真係好似戰場咁,不但有無辜嘅市民被人用磚掟死、被火嚴重燒傷,而且到處都被破壞。大家係媒體都睇到,暴徒好大部份都係年輕人。如果大家有留意最近宣判嘅所謂「屠龍案」,個班被告人都係廿歲出頭,有一個犯案時都只係得18 歲,佢哋計劃用炸彈「無差別」咁襲擊警察同遊行嘅市民,好彩警察及時拉曬所有人,阻止咗呢件暴力血腥事件,如果唔係,就……一鑊熟!究竟個社會有咩對佢哋唔住,點解對啲平常百姓咁深仇大恨,失去理智咁去做一啲咁殘忍嘅事,去滿足呢啲人的政治訴求呢?

提出「大和解」嘅人,當然就會話啲年輕人當時都係因為社會大環境同朋輩嘅影響,先至會做出咁暴力嘅行為啦,應該比次機會佢哋咁話。 喂, 一個人無論幾大年紀,都要為自己所做嘅事,負上唔同程度嘅責任,冇可能一句「大和解」,就當冇事發生過! 咁樣做,只會俾一個好錯誤嘅信息嗰啲正常嘅年輕人,做錯事將來又會「大和解」可以洗底架啦。對暴徒嚟講,就只係會種大咗佢哋個膽,推佢哋去死! 

當時係社會有影響力嘅人、媒體、老師、社工,你哋有提醒過班年輕人唔好去犯法嗎?有啲教育、社福界嘅人仲帶班同學仔一齊去掟汽油彈⋯⋯個個著住件背心就話係記者、係急救員,刻意阻住警方行動。有啲人更加英雄化咗佢哋嘅暴行,令佢地更加亢奮同失去理智!難聽啲講,班後生仔嘅失常行為,雖然係俾「犯民」嘅所謂「違法達義」歪理害死,但係「犯民」成年人又唔say no,你哋好大責任呀!終於害到一個又一個大好青年去犯法,去放火、去掟汽油彈、去打人,但係你有冇見過呢班「犯民」嘅仔女有份出嚟搞事?人哋嘅仔女就係草,自己嗰啲就如珠如寶!

再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㗎嘛!夠証據,律政署就會起訴被捕嘅人,不過當時黑暴立立亂,而案件又多,搜証又需時,有啲證人又著草走咗路,所以有人就早啲被告上法庭,有人就會繼續擔保住先囉!所謂「大和解」,咪即係放生啲違法暴徒? 咁咪對啲已經認咗罪,或者係已經被判刑嘅「手足」好唔公平? 而且咁樣做,亦都損害咗香港法治嘅獨立性同公平性!仲有,唔該諗嘢唔好淨係諗一邊,提出同讚成呢個「大和解」嘅人,有冇考慮過受害者同家屬? 所謂「大和解」係咪對佢哋好唔公平、對佢哋係咪二次傷害?!

我零零發覺得提出「一刀切大和解」嘅人,當日直接間接支持黑暴,如今其實係華麗轉身想去漂白黑暴,鋪定路去配合美西方話要寬大處理「生果佬」單案囉!

鍾情局.零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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