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6日宣布暫時全線結業,並稱有新投資者承諾繼續為客戶免費提供餘下服務。有份跟進事件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質疑何謂「暫時結業」,促請集團負責人盡快交代,否則或有刑事責任,當局需要介入。
舒適堡。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家彪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有「舒適堡」顧客反映,在7、8月時,職員不停推銷10年會籍。他指當時「舒適堡」已出現財務問題,包括欠供強積金,但仍然指示員工去推銷會籍,或有機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鄧家彪在節目後說,工聯會6日聯同50多名「舒適堡」員工到勞工處落案,又引述勞工處指,6日另有22名員工前往落案。他指出,落案員工數目只佔「舒適堡」總員工人數約一成,呼籲其餘員工盡快到勞工處落案。
鄧家彪。資料圖片
他又說雖然部分個人健身教練與「舒適堡」的僱傭關係未必太清晰,但都建議他們前往落案,同時要保存過往工作紀錄及人事資料,以保障應有權益。鄧家彪提到,即使有新投資者入場,都未必承擔對現職員工的責任,希望勞工處介入以順利過渡。
另外,鄧家彪說,工聯會周五暫時收到20多名消費者求助或查詢,涉款60多萬元,建議如果有人近月用信用卡購買或加購「舒適堡」會籍,可以嘗試到銀行尋求協助及退款。
連鎖健身美容集團舒適堡,遭顧客及一間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損失,審裁官裁定舒適堡需分別向申索人支付約1萬4千元及約12萬元。
舒適堡
在涉及顧客的案件中,申索人為潘健明,申索書指,潘健明去年6月17日與Physical Fitness簽訂私人訓練協議,總共涉及16堂訓練,在10堂課程期間,更換了4名教練,至同年8月更稱無法提供教練。潘健明指,公司期間有超過一個月未能向他提供教練,違反服務承諾。他曾向消委會投訴,公司拒絕以書面回應。潘健明因此向被告申索餘下6堂未完成課程的費用,即4800元,以及他在追討費用期間的精神及時間等損失,共1萬元。
潘健明在申索書上表示,他多次向被告要求退款、跟進消委會投訴、向傳媒報料,共花100小時,要求被告就每小時向他賠償100元。暫委審裁官馬俊敏指,申索人的證供誠實可靠,被告一方則非完全可靠,在庭上回答問題時有迴避,裁定被告違反合約,須向申索人退還4800元,以及支付約9000元訟費。
另一宗案件,申索人為Bodycare Company Limited,被告依次為Physical Health Centre Hong Kong Ltd.及Global Fitness Management Ltd.。申索人已終止對Global Fitness Management Ltd.的申索。
根據申索書,申索人今年7月11日將被告訂購的3部聚焦式衝擊波治療儀,分別送到被告公司位於荃灣、沙田、北角的分店。被告已向申索人支付一半貨款,餘下貨款原定以支票支付,但申索人今年10月收到銀行通知,支票無法兌現。申索人因此向被告追討3部儀器的貨款,每部儀器39750元。
被告Physical Health Centre Hong Kong Ltd.今日缺席提訊,主任審裁官雷健文作出缺席判決,判被告須向Bodycare Company Limited支付11萬9250元服務費,以及360元訟費,即總共11萬96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