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集團「perFACE」宣布,有意接管舒適堡部分健身及美容纖體業務。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舒適堡舊客戶在簽署新公司同意書時要留意保款,例如付款方式、合約期限、服務種類,以及有無機會喪失日後向舒適堡追討的權利,亦要衡量新公司的背景。
perFace
江玉歡提到,如果新公司提供的同意書與先前的「HEALTHY」類似,相信不會影響客戶向舒適堡追討,但消費者仍要留意在使用健身美容儀器時的風險,如發生意外,未必有充分保障。她促請盡快立法規管預繳式消費,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在同一節目表示,新公司是上市集團,相較先前的「HEALTHY」「穩陣」。目前有約200名員工與新公司簽約,鄧家彪表示,他們主要來自原舒適堡的美容部,合約表明新工作不會影響向舒適堡追討欠薪。鄧家彪說新合約薪酬減少,但福利及假期理想,他促請新公司向員工提供中文版本的合約,有助理解條款細則。
鄧家彪。鄧家彪FB圖片
鄧家彪又透露,勞資審裁處最快本月底就舒適堡欠薪問題展開聆訊,屆時如果公司負責人缺席,法庭可能會向員工批出「缺席聆訊勝訴」,按程序員工可以在14日後透過勞工處入稟申請舒適堡清盤。
連鎖健身美容集團舒適堡,遭顧客及一間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損失,審裁官裁定舒適堡需分別向申索人支付約1萬4千元及約12萬元。
舒適堡
在涉及顧客的案件中,申索人為潘健明,申索書指,潘健明去年6月17日與Physical Fitness簽訂私人訓練協議,總共涉及16堂訓練,在10堂課程期間,更換了4名教練,至同年8月更稱無法提供教練。潘健明指,公司期間有超過一個月未能向他提供教練,違反服務承諾。他曾向消委會投訴,公司拒絕以書面回應。潘健明因此向被告申索餘下6堂未完成課程的費用,即4800元,以及他在追討費用期間的精神及時間等損失,共1萬元。
潘健明在申索書上表示,他多次向被告要求退款、跟進消委會投訴、向傳媒報料,共花100小時,要求被告就每小時向他賠償100元。暫委審裁官馬俊敏指,申索人的證供誠實可靠,被告一方則非完全可靠,在庭上回答問題時有迴避,裁定被告違反合約,須向申索人退還4800元,以及支付約9000元訟費。
另一宗案件,申索人為Bodycare Company Limited,被告依次為Physical Health Centre Hong Kong Ltd.及Global Fitness Management Ltd.。申索人已終止對Global Fitness Management Ltd.的申索。
根據申索書,申索人今年7月11日將被告訂購的3部聚焦式衝擊波治療儀,分別送到被告公司位於荃灣、沙田、北角的分店。被告已向申索人支付一半貨款,餘下貨款原定以支票支付,但申索人今年10月收到銀行通知,支票無法兌現。申索人因此向被告追討3部儀器的貨款,每部儀器39750元。
被告Physical Health Centre Hong Kong Ltd.今日缺席提訊,主任審裁官雷健文作出缺席判決,判被告須向Bodycare Company Limited支付11萬9250元服務費,以及360元訟費,即總共11萬96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