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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不滿黎崇恩干預黎智英案 斥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特區司法制度

政事

特區政府強烈不滿黎崇恩干預黎智英案 斥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特區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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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不滿黎崇恩干預黎智英案 斥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特區司法制度

2024年09月13日 20:40 最後更新:09月14日 00:30

特區政府對黎智英及其兒子黎崇恩的「國際律師團隊」和黎崇恩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區司法制度,並濫用聯合國機制,尋求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對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司法程序進行干預,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發言人說,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或媒體或任何其他手法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不能獲得應有的公平審訊,都是破壞香港特區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外部勢力就黎智英在懲教院所所受待遇的無理抹黑。發言人指出,懲教署一直致力為所有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並設有現行機制,包括透過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的安排,以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所有懲教院所均設有醫院,由合資格醫護人員當值,並由衞生署派駐醫生的協作下,提供24小時的基本醫療服務。如在囚人士需要進一步檢查和治療,他們會獲轉介到診專科醫療人員或至公立醫院繼續跟進。懲教署亦會為年長在囚人士安排定期身體檢查。

發言人強調,懲教署在處理與在囚人士黎智英的健康相關事宜時,均採取有關安排,與其他在囚人士無異。任何有關黎智英在獄中所受待遇的情況,包括未能得到適當醫療服務的指控都是子虛烏有,造謠生事。

上訴庭公布早前駁回壹傳媒創辦黎智英提出、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司法覆核,指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而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黎智英23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的決定,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黎智英再上訴時遭上訴庭即日駁回。上訴庭29日公布裁決理由,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沒有任何其他合理詮釋,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因此駁回上訴,黎智英須付訟費。

黎智英

黎智英

判詞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指出,國安委工作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人大釋法時亦訂明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加上考慮到國安委工作及敏感內容,上訴庭認為,如果准於司法覆核過程中披露內容會有違初衷。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判詞亦引述人大釋法指,香港法院遇到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證明書;不具本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國安案件的辯護人屬於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果法院沒有取得證明書,國安委應當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對此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早前爭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 KC代表其抗辯。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庭認為,綜合《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法庭行事須受其約束,如今亦沒有取得相關證明書,因此毫無理據去詮釋第14條成為限制國安委僅可基於當中3項訂明職責行事,因此涉案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更毋須考慮越權,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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