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開槍擊斃持刀的失常男子,城中議論熱度未減,一如既往,某些「冷氣房」評論者就此高談闊論,一時之間「專家」意見紛陳,多數認為警員應有更好方法處理精神病患者,包括「用耐心慢慢溝通」,無需開槍攞命。我與一位警隊朋友談起此事,他滿肚是火,說這些大發議論的人士,都對警員面對的真實情況一知半解,脫離現實,事實上當時現場存在3個危機,少少差池都可致命,如果依他們的意見去做,警員受傷害的機率甚高,「唔通警員條命唔係命咩」。
對於警員今次應否開槍,討論仍在發酵,比較討好的論點,是精神病人是弱者,須予「同情」,而不是奪他們的命,這種慈悲為懷,往往較易攞到分。例如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就認為,警隊對精神上冇行為能力的人,做法有指標,包括耐心溝通、避免大聲說話,要以尊重的心對待這群人,因為「佢哋嘅溝通能力冇咁強」。她又關注事發時,是否有談判專家和精神科專家在埸,「總不能說情勢危急,便用過度武力」。
另外,大學學者葉兆輝亦指,警方預先知道要處理精神病患者,可穿上保護衣、持盾牌等,應避免使用致命方法。又有專欄作者認為,警員當時持有盾牌、警棍,應足以制服對方,開槍是用了過度武力。
警隊朋友聽完這些「冷氣房」評論,頂氣頂到上心囗,說他們都不明白當時實況,對警員的處境一知半解,事實上現場存在3個危機,秒秒鐘攞命,完全不可能「耐心溝通、慢慢處理」,以他們提出的方法處理。
第1個危機是,那名精神病患者在警員到達前,已向家人使用暴力,一個老人家被打到頭破面腫,他太太要躲入房間逃避施暴,暴力程序隨時迅速升級。在十萬火急情況下,警員必須極速去救人,避免慘劇發生,所以行動一定要快,只能帶基本裝配趕去,怎等得切叫談判專家去幫手,不要說精神科醫生了。
第2個危機是,現場是一個劏房,環境極為窄小,活動空間有限,而當時那失常男子手持菜刀和鉸剪,都有殺傷力,警員只與他相距1,5米,比一般守則的約7米安全距離短得多,而且他正欲衝前,攻擊警員一觸即發。在如此危急的處境,警員根本沒可能「耐心與他溝通」,也不會因對方是精神病患者,而有不同處理。
警隊朋友說,面對這樣的危機,除了開槍制止施襲者,很難有其他選擇。去年荷里活廣場發生失常者斬殺兩女子慘劇,假如當時有警員在場,他們也很可能向持刀者開槍,阻止他繼續殺人,以救遇襲者的命。
第3個危機是,當時持刀者已極為暴戾,狂躁程度高過正常人,警隊朋友根據多次處理類似案件的經驗,當那人向警員瘋狂揮刀,盾牌和警棍都難以抵擋,受嚴重傷害的風險甚高。通常而言,就算有3、4個警員,都未必可容易制服一個發狂的人,何況對方還持有利器。
警隊朋友所說並沒有誇大,我記得3年前台北車站列車上,一名鐵路警員欲徒手制服失常的持刀者,緊握對方持刀的手,同時有乘務員趨前把這人按住,但警員腹部仍被對方捅了幾刀,肚破血流,最後失血過多殉職,可以制服一個發狂的人,並非評論者所講咁簡單。
警員面對這幾個實實在在的危機,外界「吹吹水」說的方法,包括找談判專家與持刀者溝通、耐心地陰聲細氣勸服、用盾牌警棍控制等等,都完全脫離現實,而且只顧及他們所同情的「弱者」,很少想過警員的生死。
警隊朋友說「警員的命也是命」,外界評論今次開槍是對是錯時,不要忘記這點。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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