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歡迎政府擴展《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至各行各業。
數字政策辦公室公布,《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由即日起擴展至全港各行各業。這是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把在銀行、信貸資料及醫療業界試行的《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擴展至全港各行業。
私隱專員公署歡迎政府有關措施,讓更多不同的企業及機構受惠,便民利企,進一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建立「數字灣區」。私隱專員公署亦感謝國家網信辦對促進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支持。
政事
私隱專員公署歡迎政府擴展《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至各行各業。
數字政策辦公室公布,《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由即日起擴展至全港各行各業。這是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把在銀行、信貸資料及醫療業界試行的《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擴展至全港各行業。
私隱專員公署歡迎政府有關措施,讓更多不同的企業及機構受惠,便民利企,進一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建立「數字灣區」。私隱專員公署亦感謝國家網信辦對促進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支持。
公布機電工程署個人資料外洩事故調查結果,懷疑外洩的個人資料涉及前年疫情期間「強檢行動」中受檢測人士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及電話號碼等,涉及超過17000人。公署裁定機電署沒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步驟,以確保保存時間不超過使用實際所需時間,亦沒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涉事的個人資料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等,違反《私隱條例》規定。
報告提到,機電署於2022年3至7月執行14次強檢行動,之後將資料上載到雲端平台。今年4月,發現相關資料可以在毋須輸入帳戶及密碼的情況下,在雲端平台被瀏覽,署方同日要求承辦商從平台中移除有關資料並向公署通報。報告指出,機電署認為在合約屆滿後,該電子平台的帳戶會失效,有關資料亦會自動刪除。
私隱專員鍾麗玲認為,事件主因包括機電署的沒有就相關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制訂書面政策,為資料的存廢提供明確依據,亦未有清楚向承辦商提出刪除相關資料的要求。她說,做法明顯未能符合《私隱條例》要求,有負公眾的合理期望,令人遺憾。
私隱專員已向機電署送達執行通知,指示採取措施糾正違規事項,防止類似違規情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