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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外洩1.7萬名檢測人士資料違例 私隱公署:有負公眾期望

社會事

機電署外洩1.7萬名檢測人士資料違例 私隱公署:有負公眾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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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外洩1.7萬名檢測人士資料違例 私隱公署:有負公眾期望

2024年12月09日 11:14 最後更新:12:10

公布機電工程署個人資料外洩事故調查結果,懷疑外洩的個人資料涉及前年疫情期間「強檢行動」中受檢測人士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及電話號碼等,涉及超過17000人。公署裁定機電署沒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步驟,以確保保存時間不超過使用實際所需時間,亦沒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涉事的個人資料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等,違反《私隱條例》規定。

機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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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到,機電署於2022年3至7月執行14次強檢行動,之後將資料上載到雲端平台。今年4月,發現相關資料可以在毋須輸入帳戶及密碼的情況下,在雲端平台被瀏覽,署方同日要求承辦商從平台中移除有關資料並向公署通報。報告指出,機電署認為在合約屆滿後,該電子平台的帳戶會失效,有關資料亦會自動刪除。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私隱專員鍾麗玲認為,事件主因包括機電署的沒有就相關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制訂書面政策,為資料的存廢提供明確依據,亦未有清楚向承辦商提出刪除相關資料的要求。她說,做法明顯未能符合《私隱條例》要求,有負公眾的合理期望,令人遺憾。

私隱專員已向機電署送達執行通知,指示採取措施糾正違規事項,防止類似違規情況再發生。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港島區拘捕一名73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因為商業來往而認識,事主於2022年起,與另一名商業夥伴發生糾紛,雙方各自興訟要求對方賠償。今年1月,事主的妻子於即時通訊軟件收到訊息,表示會將事件升級及會公開展示橫額,她其後目睹有人在其居住的屋苑範圍內,展示一張載有事主個人資料及作出負面評論的橫額,被披露的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住址及照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

發言人說,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並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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