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去年接獲1158宗關於誘騙個人資料查詢,按年增加超過四成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私隱專員鍾麗玲在電台節目表示,多數騙案都屬於電話騙案,例如騙徒會假冒執法機構、財務公司等人員,致電受害人要求匯款、提供銀行戶口、身份證資料等。
私隱專員鍾麗玲
鍾麗玲指出,最近社交媒體亦有不少虛假的招聘廣告,利用高薪厚職誘騙受害人到東南亞城市禁錮並從事電騙工作,有不法分子就利用人工智能深度偽造技術製作影片,假扮親友詐騙受害人金錢,以及提供全名、地址、電話等個人資料,騎劫即時通訊軟件的個案最近亦死灰復燃。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港島區拘捕一名73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因為商業來往而認識,事主於2022年起,與另一名商業夥伴發生糾紛,雙方各自興訟要求對方賠償。今年1月,事主的妻子於即時通訊軟件收到訊息,表示會將事件升級及會公開展示橫額,她其後目睹有人在其居住的屋苑範圍內,展示一張載有事主個人資料及作出負面評論的橫額,被披露的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住址及照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
發言人說,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並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