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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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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2024年11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20:29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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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港人移英  如今英人移港

2024年11月01日 18:32

世界輪流轉,看看香港和英國兩地的移民情況,只能驚嘆事情變化得這麼快。

2019年黑暴事件後,大量香港人移居英國,因為當時英國保守黨首相約翰遜推出一個BNO「5+1」計劃,讓香港人先移居、後申請國籍。其實約翰遜打的小算盤,是看著香港移民的資產。當時英國在他一手推動之下脫歐,大量歐洲公司總部撤出英國,因為英已經不再享有歐盟內的關稅和移居便利,約翰遜就藉著吸引港人移英帶來的資產,來填補這個窟窿。他還可以厚著面皮,聲稱自己在支持香港的民主。

香港人移居英國,如果是已經賺夠退休的一族,生活倒還可以,但如果要在當地搵工,就我所知,只有少數能夠找到與本來類似的工作,很多人就要降級打折。有朋友在香港做行政人員或中層主管,到英國就要做工廠工人或是通宵的倉庫看更。這讓我想起上世紀80年代大陸同胞移居香港的情況,那時在國內的專業資格在香港不被承認,他們只能夠做看更或地盤工,那種辛酸又有誰能明白。

不過,現在最有趣的發展,是英國人開始移居香港。其中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七屆世界桌球冠軍奧蘇利雲,他通過優才計劃成為香港居民。奧蘇利雲十分喜歡香港,他接受入境處處長郭俊峯訪問時,被問及為何選擇香港作為居住地,奧蘇利雲說香港有良好的稅制,桌球在香港很受歡迎,加上美食和文化,令香港成為一個理想居住地,「如果想擁有美好的生活,那一定要來香港」。

後來奧蘇利雲在澳門接受訪問的時候就提到,他一年有幾個月在香港、澳門和中國大陸打球,取得香港身份證,讓生活和出行更方便,預料4至6年後或會搬來香港長住。

奧蘇利雲的例子,至少可以看到三個事情。

第一,新通行證安排有效。內地最近改變港澳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的安排,容許香港永久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士,申請通行證返回內地。他們本來回內地要申請簽證,工作的話更需要申請工作簽證,但是在新安排之下就可以拿通行證過境,不用簽證,非常方便。奧蘇利雲提到的出行方便,主要就是指這一項。

第二,香港低稅率吸引。香港有低稅制,入息稅最高只是收15%,遠較英國為低,英國是累進制,最高即15萬鎊(150萬港元)以上收入稅率是45%,相當驚人。

過去沙特主權基金贊助的LIV 高球職業巡迴賽在港舉辦時,有獲獎的球手事後發現香港只是需要交15%的入息稅,有點不太相信,反覆追問是否只交這個稅率就足夠嗎?在外國動輒起碼要交20幾至40幾%的入息稅,香港只交最高15%,可以說是稅務天堂。而明年「LIV 高球2025 香港站」獎金高達2,500萬美元,獲獎球手少交30%稅等如節省750萬美元,即是5836萬港元,你話球手喜歡在香港還是在英國比賽?

另外英國有資本增值稅,越富有的人交稅越高,買股票買樓賺了的錢都要減一截。英國財政大臣李韻晴剛公布的預算案,就提到高稅率的納稅人,資本增值率會由20%加至24%,低稅率的納稅人增值稅亦都由10%加至18%,而住宅物業的稅率就維持在低收入的收18%、高收入的收24%,而香港就並無資產增值稅,物業稅收15%亦較英國低。

但有一樣更要命的是,非以英國為永久居住地的英國居民稅務優惠將會在明年4月取消,這個叫做「非定居者身份」(Non-Domiciled)豁免稅制,規定在英國居住的外國人,如果海外收入不匯入英國,就無需要繳納當地稅,但英國將會把非定居者免稅待遇豁免取消,明年4月起必須將海外資產向英國繳稅。奧蘇利雲是英國人,如果一年在英國逗留183天以下,在英國沒有全職工作,本來可被視為非英國稅務居民,海外收入免稅,未來應要交稅。另外有大量在英國居住的外國富豪亦受此影響,計劃離開英國。

第三,非政治化角度。很多香港人移居外地,主要從政治角度出發,覺得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生活不下去。但是奧蘇利雲這個正宗英國人的看法,卻剛好相反,說「如果想擁有美好生活,一定要來香港」。由此可見,只要你撇除泛政治化的眼光,香港其實樣樣都好。

過去香港人移民英國,現在英國人移居香港,都可說是世界輪流轉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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