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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戴耀廷「首要分子」走唔甩 高人:顛覆大計清晰指向推翻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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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戴耀廷「首要分子」走唔甩 高人:顛覆大計清晰指向推翻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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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戴耀廷「首要分子」走唔甩 高人:顛覆大計清晰指向推翻政權

2024年11月17日 19:22 最後更新:21:05

「35+顛覆案」45名被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將於11月19日判刑。「大旗手」戴耀廷最終會否被重判,透過庭上披露案情和法官裁決理據,可見端倪。

高人話,所謂「35+初選」實質就是一個顛覆陰謀,法庭頒下裁決理由就指出,戴耀廷構想的「35+計劃」終極目的和用意非常清晰,就是要利用該圖謀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所建立的體制。

這個圖謀用戴耀廷自己的話來說就係「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法庭認為,戴耀廷推想的「攬炒十步」,直至行政長官下台的一步,並非如辯方所説是空想,如整個顛覆圖謀得以落實,將嚴重癱瘓政府運作,並無可避免地造成香港政治局勢不穩,導致香港特區出現憲制危機。

「35+顛覆案」將於11月19日判刑。

「35+顛覆案」將於11月19日判刑。

案中從犯證人區諾軒供稱,戴耀廷先於2019年底在《蘋果日報》撰文,提出只要反對派能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就能阻撓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然後逼使政府解散立法會,癱瘓政府,逼特首落台。當時反對派內亦開始蘊釀相關討論。

2020年初的一場飯局之後,相關圖謀開始具體落實。

戴耀廷、區諾軒、李卓人、李永達等人參與了這場飯局,他們商討謀劃一個機制,操盤黃營內不同黨派合謀定出所謂初選機制,篩選參選人出選立法會,讓同意攬炒十步曲的候選人,奪取最多議席,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

戴耀廷在飯局上揚言,若反對派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將會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屆時在立法會可行使否決權反對政府議案及財政預算案,大大增大反對派的政治議價能力。

其後,戴更分別在《蘋果日報》為主的報章撰文及與其核心組織成員進行的首個記者會上,進一步公開闡述「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的概念及作用,包括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及政府向立會提出的一切撥款申請、癱瘓政府運作、最終逼使特首下台。

初次飯局後,戴耀廷及區諾軒等主要組織者,自2020年2月起,分別接觸「黃營」不同黨派人士,推廣以合謀操盤出選奪取立會主導權的目的及計劃,並拉攏他們參與。

2020年3月起,戴耀廷及區諾軒等與各地方選區和「超級區議會」有意參與合謀操盤出選的人士,舉行所謂「協調會議」,商討計劃的形式機制、議席目標、替補機制(Plan B)及「共同綱領」等,「共同綱領」的內容更包括參選人承諾當選立會後,要利用權力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觸發特首下台。

戴耀廷出席各選區「協調會議」時,均再三推銷要透過奪取立會過半議席,並「積極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想法,進而逼迫政府。即使在部份「協調會議」上,有個別與會者曾對戴的倡議提出疑問,惟於會後向與會者傳閱的會議總結文件中,亦包括「參選人認同會積極運用立法會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等重點,而各區參與者均未有對相關內容提出反對。

戴耀廷亦曾公開指整個合謀操盤出選計劃,是「符合這階段抗爭的大策略,就是令現有制度出現極度不穩」,配合國際社會向中國施壓,逼使中央就涉港議題就範。

庭上證人供詞顯示,隨著合謀操盤出選籌劃的推展,戴耀廷顛覆政權的意圖越趨明顯。戴曾在個人社交媒體及報章刊登文章,宣揚其「攬炒」概念,最觸目的是於2020年4月,提出「攬炒十步曲」的時間路線圖,進一步說明「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的應用,倡議反對派奪取立會過半議席後,「無差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並引致特首下台,令政府停擺。最終目的,是要令香港進入緊急狀態, 觸發街頭抗爭加劇、造成血腥場面,從而促使西方國家對內地及香港特區實施政治及經濟制裁,不計後果,甚至不惜令市民蒙受重大犧牲的「攬炒」。

此外,戴亦先後在《蘋果日報》刊登兩篇名為「攬炒的定義和時間」和「攬炒的時代意義」的文章,闡述如何「攬炒」、 「攬炒」的關鍵時機及「攬炒」成為實踐顛覆的策略,鼓吹市民必須要「準備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

及至2020年6月初,戴耀廷等核心組織者,再次召開記者 會公布計劃詳情,並表示各區經過多次「協調會議」後,參選人已達成「共識」。戴表示不需要參選人簽任何共識文件,以免為當局提供DQ候選人的理據。

根據戴耀廷於6月記者會舉行前夕,在組織者通訊群組內發出有關各區「協調會議」達成共識的文件,內容均顯示共識包括「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以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戴耀廷仍然多次以法律學者身份向公眾宣稱,合謀操盤出選並不違法,企圖安撫市民繼續支持計劃。

不過,同年7月14日,戴耀廷向各參選人發佈訊息,提醒他們不要再公開提及「否決每一個議案」及「癱瘓政府」等字眼,明顯「心中有鬼」,意圖規避法律風險。

由此可見,成個圖謀係戴耀廷提出,他的角色亦貫穿始終,正如法官當庭反問,如果戴耀廷都不屬本案「首要分子」,那誰才是?

高人話,戴耀廷明知證據確鑿選擇及早認罪,但為求減輕判刑,竟不敢認頭,從「大旗手」搖身一變,試圖推卸責任,狡辯聲稱自己只是「程度較低的參與者」,食相難看。

預料顛覆圖謀的大佬,最後難逃法網。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記協隱藏帳目風波持續。前記協主席參選人、記協會員李敏妮日前揭露記協阻撓其查帳,違反《職工會條例》,更違例增加「規則」,原來件事仲有續集。

記協隱藏帳目風波持續。

記協隱藏帳目風波持續。

李敏妮今年2月20日正式發函,要求運用會員法定權利查閱記協2010/11至2023/24年度共12年的核數報告,惟遇到重重阻礙。在李敏妮的窮追猛打下,記協終於在李給予記協提供資料的限期日(即3月5日),記協發電郵回覆她,指「本會正處理你的申請,請耐心等候。」

8天後,即3月13日,記協終於再發電郵,不過,李敏妮就形容係「另一個詭詐的隱藏帳目手段」。

原來,記協在3月13日的電郵中,只稱會向李提供一年(2023/24年度)的帳目表副本一份,和已登記職工會規則副本一份(意指最新版本),而不是李敏妮要求的2010/11至2023/24年度帳目副本和所有版本的登記章程。並且,記協再次要求李查閱文件時須遵守三點「規則」包括限定她在4月5日下午一小時內完成查閱,不可外洩文件內容,以及不可影印、不可拍照。

3月14日凌晨,李再發電郵給記協,不但再次要求對方提供所需資料,還要求他們移除規則,然而記協19日先至回覆,並再次不提供李敏妮所要求的帳目資料,如之前的回覆一樣,記協只會提供一年的帳目表副本,而非她所要求的所有年份;也只會提供一份規則文本副本,而不是她所要求的記協自成立後所有版本的登記章程副本。

根據李敏妮早前向職工會登記局的查詢,會員有權要求職工會提供不同年度的帳目表副本,《職工會條例》第37條亦訂明,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帳簿及會員登記冊,均須公開予該職工會的任何職員、會員或獲授權代理人,在該職工會規則指明的時間及地點查閱...」。記協的種種操作,已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

李敏妮進一步指出,記協涉嫌以拖延時間、扮懵逃避法律責任,更有好多「魔鬼在細節」的操作。

其一,移花接木,帳簿和核數報告變「周年帳目表」。

帳簿是一間機構的記帳紀錄,是最詳盡的財務紀錄,記錄了每一個收支交易,而核數報告是會計師核實過帳簿後的收支和資產負債報告。然而,記協只准李查閱帳目表,而不讓她查閱她所要求的帳簿和核數報告,涉嫌違反了會章和《職工會條例》。記協在2月28日第一次回覆李的申請時,指她可以「查閱帳簿及章程」(但要求李查閱時遵守不合理規則),現在突然移花接木,把李要求查閱的資料變成只有「周年帳目表」,李敏妮就質疑,這一操作意圖令其所得的資料更少。

其二,加入不合理查閱「規則」。

雖然查閱帳目表所得的資料會很少,但記協仍然在3月13日的電郵再次要求李敏妮查閱文件時須遵守三點「規則」,令會員難以進行查閱,涉嫌侵犯會員的法定權利。

李敏妮質疑,記協明知他們的做法涉嫌觸犯《職工會條例》,但卻甘願冒違法風險堅持,「究竟帳目表裏記錄了什麼他們要隱蔽?」

其三,拖延時間動機可疑。

李敏妮續指,帳目表只是總數的紀錄,而且記協已經有帳目表在手,每年的周年帳目表只是3張紙,12年的帳目表只共有36張紙,記協卻要等到4月5日才能安排查閱。「這令人懷疑記協打算拖延時間,再陰謀論一點,是否有人打算在這段期間在帳目表『做假帳』?」

記協稱是代表傳媒的工會,但李敏妮就質疑,他們禁止李外洩文件內容和採訪的舉動,不但嚴重缺乏透明度,還侵害了新聞自由。她直斥,記協在隱藏帳目事件中的手法,可以看到一直站在道德高地的記協的虛偽,表面高舉爭取新聞自由,實質他們是反其道而行,侵害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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