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45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除首4名被告被裁定為「首要分子」被判刑6年1個月至10年外,其餘被告均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判詞提到,第三十五被告、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公民黨參與謀劃時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法庭採納8年監禁為起點,他及早認罪,並參與公職服務多年,經扣減後他的刑期為5年1個月。
政事
35+顛覆案,45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除首4名被告被裁定為「首要分子」被判刑6年1個月至10年外,其餘被告均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判詞提到,第三十五被告、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公民黨參與謀劃時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法庭採納8年監禁為起點,他及早認罪,並參與公職服務多年,經扣減後他的刑期為5年1個月。
47人顛覆國家政權案,45名罪名成立的被告早前判刑,再多4人提出上訴,分別是審訊後裁定罪成的何啟明、陳志全和鄭達鴻,及認罪的譚得志。司法機構暫未就案件排期。
案中45名被告分別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至今已有12人上訴,律政司日前則確認不提出覆核刑期申請。